作者oxygenwong (oxyge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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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公告]96学年度「教育部清寒侨生助学金」开始ꔠ…
时间Thu Aug 30 16:12:42 2007
※ [本文转录自 NTUGOCS 看板]
作者: ntugocs (台大侨生辅导室) 看板: NTUGOCS
标题: [公告]96学年度「教育部清寒侨生助学金」开始申请!!
时间: Thu Aug 30 15:48:14 2007
欲申请 教育部清寒侨生助学金同学请阅读下列讯息
一、申请资格:
(一)本校侨生家境清寒、生活困窘,品行端正者。
(不含研究生、延修生、缅甸自费生,以及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台定居
设籍超过2年者)
(二)二年级以侨生,须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平均及格,操行平均80分以上。
二、申请日期:自96年9月11日起至10月1日止。
三、申请地点:校总区侨外生辅导组(行政大楼301室)。
四、申请手续:
(一)填写清寒侨生助学金申请表、审核标准表并检附清寒证明等相关文
件。
(二)缴交学生证正反面影本1份。(需盖有96学年度上学期注册章)
(三)缴交海外联招委员会分发通知书影本1份。
(四)二年级以上者,缴交上学年度全年成绩单正本1份。
(五)家长在台设籍者,其上年度经核定符合综合所得税免税证明或税捐单位
证明其全户年度所得清单影本。(六)转学侨生应检具清寒相关证明与
原就读学校之转学证明书或肆(修)业证明书所列前1年或最近1学年符
合规定之成绩证明。
侨辅组敬启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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