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MAR (Bunny John)
看板NTUND95
标题[情报] 徵稿范围与方法
时间Tue Oct 17 23:44:58 2006
徵稿范围
稿件与资讯范围按照「与基础法学相关」的原则来划定范围,并且所谓基础法
学一个值得参考的定义是「所有与法律相关,却又并非一般诠释实证法的学科」。
如此一来,其实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哲学、社会科学与历史学、政策学等等与法律
相关之部门都可包括在内。这项原则是提供给「稿件与资讯提供者自行参考之用」
,编者原则上是不做审查。
基於主题、风格与编辑的理由,我们将会事先尝试构想所徵求之稿件与资讯的
可能种类,此样分类不具强制性质,仅仅具建议之性质,并使稿件与资讯提供者有
所依循。
稿件种类至少可以包括:个人论文、文章评论、书籍介绍、轻松随笔。资讯种
类至少可以包括:活动(论坛、研讨会与论文发表会)、新知(书讯、文讯等等)
、揪团(影印、购书、出游、论文交流、文本阅读等等)。
徵稿对象
所有对基础法学领域相关学者、理论、文本与议题有兴趣者。
投稿方法
统一以电子档形式寄至
[email protected];档案格式不拘、文章字数不拘
,摰请怀着乐於交流、讨论的心,踊跃投稿。仍有疑问者,欢迎来信指教。
网路传播
http://fundamentallegalstudy.blogspot.com/
我们除了发行文本刊物之外,架设blog,并将上传刊出文章,以方便大家浏览,
而且我们也会以电子邮件通告信,传递相关讯息,如果有意愿参与基法通讯mail list
的话,请以『参与mailing list』为标题来信基法中心助理联络之电子信箱。
徵稿名义
台大基础法学研究中心助理 罗士翔
[email protected]
091069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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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0.72
1F:推 star1:一定帮你推一个的啊 10/18 00:00
2F:→ MAYMAR:有工作介绍一个的阿 10/1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