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v720 (复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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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公告] 95学年度研究生协会会长暨研代选举公报二
时间Sat May 20 11:19:47 2006
※ [本文转录自 NTUGSA 看板]
作者: lpyd (我爱飞碟(FM92.1)) 看板: NTUGSA
标题: [公告] 95学年度研究生协会会长暨研代选举选举公报二
时间: Tue May 16 19:54:13 2006
选 举 公 告 (二)
相关公报请见网站:
http://0rz.net/861kn
国立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会长选举选举公报二
号次 1
姓名 林逸绫
系级 国家发展研究所硕士班94级
经历 台大国家发展研究所 硕士班
2005年亚洲民主化世界论坛 外宾接待员
国立高雄大学学生自治会 公关部部长
国立高雄大学政法系系学会活动组
国立高雄大学政法系系级班代
国立高雄大学班级毕册编辑
国立高雄大学政法系毕业班代
国立高雄大学政治法律系毕业
政见 一、研究生:专业化与国际化
大学法业已通过,我将致力於推动台大落实研究生修业自由化,目前除了选修学
程之外,更积极要求开放研究生下修、辅修、双主修大学部课程,保障研究生学
习权利,尊重研究生学习空间。同时,研究生应该要走出台湾,研协会与国际学
术交流中心争取各类国际性学术交流,使研究生能够有更多管道可以出国深造,
拓展国际竞争力。并持续推动产业座谈以及企业徵才,给研究生更多与业界互动
的机会,帮助确定与提供未来就业方向。
二、校园安全:监督与维护
偌大宽敞的校园,萦绕着学生的欢乐与笑声,然而你是否曾经注意到那些昏暗的
街道与偏远的围篱所形成的治安死角。结束实验返家的深夜,运动完回家的路途
,你是否真的觉得自己真正走的「安心」。
真正的校园安全不只是在围墙内,更该扩及校园周边,我的首先第一要务,便是
校园安全设施大体检,商请学校共同会勘校园内所有的设备与安全评估,提出缺
失与建议,拟定修正方案。除此之外,还有以下明确的修正目标:
1.增加舟山路边的路灯装置,并定时维修
2.加强从新生侧门到国青宿舍周边的巡逻
3.增设摩斯侧门机车停车场、公馆机车停车场等之监视系统与照明设备
4.建立各系所女生厕所警铃系统
5.争取校车加开後门搭乘点
诚挚的邀请您,和我一同关心我们所在的周围,预防意外,建构完备与安心的学
习空间,让每一个角落都不会发生遗憾。
三、助学金:统一与落实
助学金的本意是要「帮助就学」,让研究生可以减少生活负担,专心致力於研究
工作。如今,助学金变相成为工读金的一种,甚至被不当的删减,不但失去设置
助学金的用意,同时也破坏了研究生权益的完整性。因此,我将强力推动助学金
制度的修正,透过研究生协会与学校沟通。必要时,举办研究生公投,集结全体
研究生的力量,更改目前助学金的行政作业,呼吁学校各系所公平、公开办理助
学金发放,让助学金不再被剥削扣款,全额发放,拒绝不同公却同筹的差别,要
全面一致统一,给研究生全权使用的空间,并且真正落实研究生的权利。
四、住宿权益:平等与公开
1.每学期开学都会重新开放宿舍抽签,但是此讯息的见光度不高,容易使人忽略
而错失抽签机会,为确保公开公平的程序,将要求学校对於宿舍抽签的流程完
整公告,以防止资讯不对秤所导致的不公平。
2.因应法学院搬迁计划,规划国青宿舍噪音防护措施,降低对住宿生的干扰。
3.改善每栋研究生住宿品质,定时修缮,减少设备缺漏。
4.重新规划国青宿舍地下一楼使用空间,加强整理美化,提供最舒适的生活环境。
5.继续争取研究生住宿名额。
国立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研究生代表选举选举公报二
号次 1
姓名 李靓蕙
系级 医学工程研究所硕士班93级
政见 我在台大多年,然置身历其事,方知参与公共事务之重要,公众决策之施行,实
攸关在学之每人,影响不可谓之远,有云「权益因争取而存在」,故靓蕙决投身
学生代表之参选,希望同学能成我为人喉舌奔走之心愿。
号次 2
姓名 张峻铨
系级 机械工程研究所硕士班94级
经历 1.台大机械研究所
2.代表台湾参加美国冷冻空调协会专题竞赛
3.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举办2000 Taipei international marching band and
honor guard performance festival接待组助理
4.中华民国杨家太极拳协会教练
5.正宜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见习生
6.第一届中华民国冷冻空调学术研究会活动协办人
政见 1.争取设立校园笔记型电脑维修站
2.提供每位研究生一张图书馆馆际借书证方便各研究升至各校借阅文献论文
3.提高研究生生活及交通津贴
4.争取开设免费英文论文撰写研修班提升论文竞争力抢进SCI
5.开放役男出国限制
6.弹性缴交学分费
助选员:陈育玮(生物产业机电工程研究所硕士班94级)
号次 3
姓名 刘达生
系级 机械工程研究所博士班94级
经历 1.85年本校工程科学及海洋工程研究所(原造船及海洋工程研究所)硕士班毕业,
现就读本校机械所博士班
2.87年至本校服务担任国防役甄选申请及预官业务承办人,期间为服务役男同学
,减少同学在炎炎夏日还要为预官报名来回奔波,研究设计了全国第一套预备
军官网路报名系统,因嘉惠了全国莘莘学子,获教育部长颁发奖状表彰勳猷。
3.89年起担任男一舍宿舍教官及本校学生安全危机处理小组成员,每天和同学们
在一起,协助本校同学们需要服务调处之意外特殊事件超过500件,期间所担
任的都是服务同学的工作,和诸多同学们建立深厚情谊。
4.87~89年间於本校服务7年多时间,熟悉本校相关行政运作与学生权益相关法规
依据。
政见 本校有令人肯定的行政人员,但遗憾的是也存在不少让同学们诟病已久的行政积
习和少数令人不耻的行政官僚。身位台大学生的一份子,曾循本校校务建言系统
及在ptt网站依据事实陈述本校行政单位一些违法离谱的行政作为与不合情理的
举措,原希望本校行政单位能够改革行政弊端,不要再有任何本校教职员工生遭
到无理之行政对待,让台大更好。但离谱的事等到的却是本校行政单位语带威胁
的回应,我深刻体会到要这些少数缺乏反省能力的行政官僚,自我觉醒、自我改
革,几乎缘木求鱼。
相对於本校行政单位离谱的处置,截然不同的是这篇希望行政改革的文章,收到
了同学们来自网路热烈且温暖的支持与回应,支持鼓励打气加油的信件塞爆了我
的信箱,同学们一致认为应坚持公理正义,希望本校行政改革、不应轻易屈服於
行政官僚一面倒声音,一天之内,在ptt上将该文推爆,也引起媒体的关注。也
让我清楚知道坚持依法行政,支持公理正义在台大校园里是不会孤单的。
许许多多的同学们正义的声音与热情,让我相当感动,我一直思索着以自己单薄
的力量能够为同学们多做些什麽,来回报同学们的热情支持。
在信箱看到学生代表选举的公告,在此抱着回馈与感恩的心情,不自量力的报名
学生代表的选举,您的一票,将是支持推动本校行政改革,为同学们在公开场合
表达心声的最大力量。
若有幸当选,个人将一本服务同学初衷,致力推动「本校学生权益争取与行政改
革」
号次 4
姓名 陈泰元
系级 国家发展研究所硕士班93级
经历 成功高中
政大政治系
台大国发所大陆组
成功乐声扬全校校庆晚会主持人
成功说唱艺术社公关长
蒙藏文化中心导览员
全国大专社团联展相声演出
政大成景校友会副公关
政大指南服务团博嘉服务队团员
预官52期陆军步兵排长
成功大联盟棒球队常委暨联盟执行秘书长
政见 1.促进台大研究生与国外及大陆大学短期交流或敦点研究,并由学校协助增加名
额与补助经费。
2.加强台大外籍生在校的生活与学业谘询及服务机能。
3.增办数项重点性的全校系所交流活动,使研究所能与大学部增加交流,并让研
究所学生增加校园归属感。
4.争取在期中与期末考期间图书馆或宁静空间设置一区研究生专属自习区,使部
分高年级无研究室的研究生或空间不足之所能有较佳与安心的研究环境。
5.增募就业博览会参展单位对文、法、社科等领域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其他公报事项
投票时间 民国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二)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
投票地点 一、总区正校门口 二、新总图(活大正门前)
三、普通教室(小福前) 四、共同教室外(小小福旁)
五、研一宿舍区 六、管理学院(一馆门口)
七、社会系馆与资讯系馆之间 八、国青、国发所间(复兴南路後门)
九、法社分院(言论广场) 十、基医大楼(医学院图书馆)
开票 民国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二)晚上七点综二O二教室
投票注意事项
一、选举人资格
凡台大在学研究生,均有投票权。
二、携带证件
学生证(其它证件无效),学生证遗失或未办完补发手续者,不得投票。
三、投票方法
(一) 投票地点,见前。
(二) 缴验学生证(其它证件无效,学生证後需盖这学期之注册章),经选务
人员在学生证背面盖章後,方得领取选票。
(三) 选举人应於规定之投票时间内到场投票,逾时不许入场,但已於规定
时间到场而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四) 选举人领到选票後,应立即使用选举机关制备之圈选工具,自行圈选
後,并将选票投入票柜,不得逗留或将选票携出投票所,如有违法事
宜,报警并送校方奖惩委员会。
四、选票有左列各项情形者无效
(一) 非选委会制发之选票者。
(二) 於单记投票时圈选两人以上,或连记投票时超过应圈选名额者。
(三) 未圈选於圈选处者。
(四) 圈选後加以涂改者。
(五) 於选票上加入任何文字、符号、印记者。
(六) 选举票污染至不能辨识者。
(七) 选举票遭撕破不完整者。
(八) 不圈选完全空白者。
(九) 非以选委会备制之圈选工具圈选者。
(十) 选票未加盖监票章、投票站章或任何选委会规定应具备之证明印记者。
前项无效票,应由负责开票有权认定人为认定,有权认定由选委会决议之。
认定有争议时,由在场所有选委表决之,并应做成记录备查,表决结果正反
意见同数者,该选票视为有效。
候选人注意事项
一、所有竞选文宣,必需经由候选人亲自签名。
二、竞选传单底稿,需经选委会盖章、核查、留底,始得印发。
三、竞选海报得於印制完成後,送选委会盖章、核查、留底,始得张贴,或
比照第二项办理。
四、其它竞选文宣(二、三项规定以外),需送委会核查。
五、违反前四项规定者,依研究生协会选举罢免办法妨害选举罢免之处份办
理。
六、候选人拟自办政见发表会者,应於前三日向选委会申请登记。
七、违规惩戒办法(选举罢免办法第五章)
(一) 候选人向其它候选人,期约或施予贿款或其它不正当利益,而约期放
弃竞选,或为一定之竞选活动者。
(二) 候选人向其它候选人要求或接受贿款或其它不正当利益,而许以放弃
或为一定之竞选者。
(三) 对於选举人交付贿款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约其不行使投票权或为一定
之行使者。
(四) 以暴力、恐吓等方式,妨害他人选举、助选或行使投票权者。
(五) 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以文字、图片、或演说等散布虚构事实
,而生损害於他人者。
(六) 以暴力、恐吓等方式,妨害选委会执行职务或使其为一定之行使者。
(七) 故意破坏选委会之选举公报、公告等工具,拘留、毁坏、调换、或夺
取票箱、选票、圈选工具等选务工具者。
(八) 以妨害候选人之竞选为目的,破坏候选人之选举海报、传单等选举工
具者。
(九) 投票时,刺探他人票载内容,或将票载内容示於他人者。
(十) 妨害或扰乱投、开票者。
(十一) 以暴力、恐吓、施予贿款等方式,妨害罢免或连署人之行使罢免提
案,或使其为一定之行使者。
(十二) 意图影响罢免案之进行,以文字、图片或演讲散布虚构事实者。
凡以上十二款,如有违反者,经本会会员举发,选委会应受理之,如经查证
属实,应公示其违规事项、姓名、系级等资料於各投开票所、选举公告、公
报等,并移送校方奖惩委员会,且取消候选、当选或选举资格。
选委 选委会主席:黄彦程(国发所硕一)
委员:左宜恩(政治所硕二) 林柏余(土木所硕一) 张源修(生工所博士候选人)
ꄠ 谢长宏(工科所硕一) 辜千慈(植物所硕一) 罗光闵(工科所博士候选人)
王晨桓(法律所硕一) 吴文仁(工科所博士候选人)
国立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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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pyd 来自: 218.166.207.60 (05/1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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