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ko (人的一生都在学习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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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92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
时间Thu Sep 11 13:58:53 2003
张贴者:教务行政室 on September 09, 2003 at 18:40:41
文章内容:
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九十二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公告
主旨:公告本所九十二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条件、申请日期及申请手续。
依据:本所「研究生申请助学金办法」。
公告事项:本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分基数与开放申请二部分,
受理申请日期自九十二年九月九日起至九十二年九月十九日止,
申请表格请至教务行政室领取。
一、基数部分
☆申请资格:凡九十二学年度第一学期在学之本所硕士班一、二年级学生,
博士班一至三年级学生,且在外无专职工作者,均得提出申请。
☆应附表件:申请表、学生证影本、身分证影本、邮政存簿影本。
硕博士班新生请另附入学成绩单影本。
☆其他注意事项:
-- 基数部分助学金凡符合资格者,一经申请均获核发。
-- 基数助学金之工作时数每周以五小时为限,
依申请者选填之工作志愿并参酌专长与能力予以分配工作项目。
可选填之工作内容请参阅助学金申请表。
-- 基数助学金之工作俟申请日截止起开始进行分配,
分配结果将个别通知确认并择日公布,请同学注意公布栏之公告,
并依公告所示之工作开始时间即日开始本学期之工作。
二、开放申请部分
若基数部分分配完毕,本学期之助学金预算仍有剩额时,将接受开放申请部分。
开放部分之助学金由於预算与名额有限,本所将俟工作需求状况参考下述情形:
家境状况、特殊专长、工作之延续性与过去工作表现、学术能力表现等,
视需求名额择优录取核发。请申请同学检附有利申请之相关资料证明文件。
☆申请资格:凡九十二学年度第一学期在学之本所硕博士班各年级学生,
且在外无专职工作者,均得提出申请。
☆应附表件:申请表、其他有利申请之文件资料或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欲申请开放部分助学金之同学请填写开放部分助学金申请表格,
俟检附相关资料後,於92年9月19日(五)前掷回教务行政室。
开放部分工作将於确定後个别通知,并自通知日起即开始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背面所附之「国家发展研究所研究生申请助学金办法」。
如有任何疑问,请洽202教务行政室 TEL:2363-0231转3568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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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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