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wing (阿呆)
看板NTUND90
标题一早吃东西差点吐血.....
时间Thu May 8 09:05:39 2003
苹果日报/头条/2003/5/8
李登辉涉贪污3亿
检调追查 罪证曝光
【谢忠良、林益民、陈东豪╱台北报导】检调单位调查「刘泰英案」时,意外发现前总统李登辉贪污国库的有力证据。由他担任名誉董事长的台湾综合研究院,竟在一九九九年窃取国安局约三亿元,而且还是由台综院派车载走一袋又一袋的台币现金,这笔钱就是外交部归还国安局一九九四年代垫支付南非的经费。这是涉嫌贪污国库的钱,前总统李登辉、国安局前局长丁渝洲、国安局前会计长徐炳强及国安局二处前处长黄国道都已明显违法。
窃取国库
由於事涉敏感,据指出,检调单位积极追查该款项流向时,国安局局长蔡朝明突然要求与调查局进行「协调」,希望调查局在侦办刘泰英的过程中,对台综院的调查步骤不要冲过头,并能与监察院专案小组的调查进度一致,以免国安局分身乏术。国安局的「协调」已造成调查进度延缓,检调单位对国安局高层的施压,正评估如何回应。
外交部还美金给国安局
据国安局高层人士透露,外交部一九九四年为巩固南非邦交,曾向国安局请求代垫一千零七十万美元(约台币三亿多元),作为捐赠南非执政党的费用。後来,外交部在国安局催促还款下,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七日以「极机密」方式行文国安局,向国安局表示将归还这笔钜额垫付款。
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丁渝洲接替殷宗文担任国安局长,三日後,国安局以盛昌公司名义,在农民银行国外部开设帐户,随即收到外交部自纽约中国国际商业银行帐户汇来的一千零七十万美金。
现金一袋袋运往台综院
据相关文件显示,一九九九年四月国安局由会计长徐炳强回函给外交部表示,国安局已在二月领取该笔款项,并由徐炳强盖官章具名签收。但这笔钱没有进国安局的合法帐户,而为了避免在转帐时造成奉天密帐曝光,当外交部的钱一到位後,国安局立即销户,并将美金换成旅行支票。
三月二十四日,国安局先兑换二百九十万美金旅行支票(约合九千万台币),将奉天密帐的差额补齐,剩下的七百八十万美金旅行支票,就放在刘冠军手中,由他分批把旅行支票兑换成台币,再通知台综院用车子一袋一袋的把现金载走,前後共载走二亿八千万台币。二○○○年李登辉卸任後赴日本就医的经费,就是由这里支付。
成立「固谊专案」做假帐
为了在合法帐上列出收到的外交部款项,国安局以「暂收款」的会计科目,收下这笔在预算上无法归入的巨款,再由国安局二处(大陆处)成立「固谊专案」,该专案所需经费为一千一百万美金,一千零七十万美金由「巩案」代垫款支应,其它不足的三十万美金则从国安局二处的法定预算支应,在帐面上这笔钱完全进入合法预算内,私底下却化整为零分批转往台综院。
据监委调查,有关「巩案」的费用在外交部预算中是以「国际事务活动费」的会计科目编列。
据国安局高层人士透露,李登辉、已故的国安局局长殷宗文、丁渝洲及会计长徐炳强已经明显违法,国安局高层更涉嫌在九七及九八年度将国家法定预算转成非法帐户的资金,及将巨款以「五鬼搬运法」转到民间单位台综院。
根据监察院有关国安局密帐的调查报告,奉天及当阳两个专案在二○○○年五月二十日前,每笔支出都必须经李登辉批准。表面上,刘泰英虽是台综院院长,但是李登辉一直是最高负责人,他的女儿李安妮更取代总统府秘书室前主任苏志诚,成为台综院副院长;台综院实际上是李登辉家族所把持,而这笔非法资金的出现,更让李登辉难逃贪污之罪,他是否能全身而退,就看陈水扁总统办案的决心及态度。
丁渝洲:没人向我报告
国安局发言人则指出,监察院正在调查此案,国安局为被调查对象,因此不方便评论。
当时任职国安局长的丁渝洲接受本报电话访问时表示,「这笔钱在我就任国安局长前就已经决定还,在没有人向我报告,我也没有介入之下,我完全不知道这笔钱还到那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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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尊重别人价值的人决不说什麽解放某人,
尊重自己价值的人必不甘受人解放.
唯有自己解放自己,才是真正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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