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ngjun (虫虫)
看板NTUMEB95
标题台北经营管理研究院基金会
时间Mon Apr 21 09:27:25 2008
台湾学生赴大陆台商研习奖学金办法摘要
97/02/25版
一、目的:为扩大台湾学子对台湾与大陆经贸发展的视野,鼓励经由赴大陆台商研习之过
程,达到理论与实务的结合。
二、主办单位:台北经营管理研究院基金会,深圳、东莞、厦门、昆山台商协会
三、研习单位:台商协会所属会员公司,如艾美特电器、连展科技、亚力山卓家俬、光晟
玩具、立大车料、系统电子、井得电机、多威电子、岳丰科技、唯君电子、、、等(名单陆
续增加中)
四、研习期间:96年7月中至8月底,约一个半月,研习期间作息时间悉依研习单位之规定
办理
五、研习内容、专长与人数:研习内容以企业内实际发生事务之研究、处理与改善为主,
专长则偏工科与商科,人数暂订为100名(工商学系各半),均以提供研习机会之台商企业之
需求为考量原则
六、奖学金内容:包括交通费(机票、内陆交通费)、平安旅游险、生活津贴,及研习期
间之食宿,均由主办单位提供。但证照费(护照、台胞证)自理。
七、申请条件及分发:
1、学生身份:大学生(暑假後升三、升四年级)、硕士班(升硕一、升硕二)及博士班(
升博一至博三)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後,由学校或老师甄选,并正式向本会推荐。
2、研习学生应填妥「台湾学生赴大陆台商研习个人资料表」,连同相片、家长同意书、简
历等资料文件、4/5前洽请老师推荐,於4/15前,至少以老师为单元送交本会後汇整。
3、本会汇整学生与台商需求资料後,统一分发,原则上学生应予配合。
4、研习学生应参加行前讲习(5/17-18)及成果研讨会(9/21),费用8000元,自费。
5、研习期间学生应遵守「研习学生须知」及研习单位之相关管理规定。
八、研习报告及成绩评核:
1、研习活动时需缴周报,结束後由研习单位综合评量成绩,并缴交「研习心得报告」。
2、研习活动结束後一个月内,举办成果研讨会,颁发「研习证书」并择优给予奖励。
九、联络方式:欢迎学校、系所及教授来电洽询,洽询电话:02-8732-3216,钱先生,E-m
ail:
[email protected],学生请透过系所、教授联络,不个别告知。
4/23 尚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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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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