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ejo (老天保佑)
看板NTUMC
标题Re: [杂事] 今日发生的不幸窃案
时间Tue May 27 20:25:21 2008
以下是我看到的文章 不知这样的做法对不对? 提供给大家参考..
作者 cloud2002 (有落差吗)
标题 [转文] 身份证遗失-->法令修改了
时间 Mon Apr 12 23:32:4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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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三分钟看一下绝不浪费还有保自己的权益
身份证遗失时...!!!-->法令修改了
亲爱的朋友...,
收到此MAIL请尽您所能的传阅出去,
因为事关许多人的权益,
也是为不让不法之徒有机可趁
身份证遗失时,请千万记得
(1)向警察局备案遗失 →错误示范
(2)开立遗失三联单 →错误示范
(3)向金融联合徵信中心登录遗失记录→错误示范
一般民众身份证遗失或被窃或被抢直觉上会向警察单位报失,
但实际上益处不大呐, 现在的警察单位不会理你啦!!
正确做法应马上备:
1.二月内大头照黑白彩色均可,要二寸的
2.规费200元
3.带印章及户口名簿正本或驾照正本
[最後领到的毕业证书正本(役男可带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4.亲自前往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办理身份证领/补/换 发手续
(约5-10分钟)金资中心也马上与户政机关电脑记录取得连线(<
htt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证领/补/换发日」为主可上网查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这样一来歹徒就无法籍着银行体系办走你的户头或信用卡或贷款之类...至於其他的
麻烦则可由户政事务所的"身份证领/补/换发申请书"来证明旧有(原)身分证已遗失作废,
申请一张证明也才十块钱而已.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了﹔况且户政事务所也很乐意
为大家服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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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98.92
1F:推 abbeylin:囧兴!! 我今天才去备案Orz... 那那那...可是我现在还在 05/28 03:09
2F:→ abbeylin:等明天要去拍证件照耶...Oh No.....>"< 05/28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