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ens (^o^)
看板NTUMBA-98
标题退还国立台湾大学消费合作社旧社员之新台币一百元股金及股息
时间Mon Jun 14 09:54:52 2010
主旨:退还国立台湾大学员生消费合作社旧社员(99年3月24日以前入社之社员)之新台币
一百元股金及股息
依据:本社第十一届社员代表99年度常年大会之决议,将章程第九条规定:「本社社员每
人认购壹股,每股金额新台币壹百元」,改为「本社社员每人认购壹股,每股金额
新台币六元…」,并「通过每人股金六元由合作社公益金支付…」,因此本社旧有
社员之新台币一百元股金及股息,拟於99年6月中旬发放交易分配金时退还给社员。
公告事项:
一、办理地点:合作社办公室(小福地下室)
二、办理时间:
第一阶段:99年6月15日至99年7月15日止
第二阶段:99年7月22日起至十月底
每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4:30
学生社员办理时间:6月15日~7月15日(星期二至星期四)
三、办理证件:
个人领取:社员证及印章(或社员本人签名)
个人委托他人代办:请代办人凭1.「委托人」的社员证或身分证件
2.「委托人」的印章
四、注意事项:
结帐期间7/16日至7/21日、周六、周日及国定假日不受理。
暑假期间6/28日(一)至9/10日(五)中午12时至13时不受理领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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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