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u5jerry (超开心的!!)
看板NTULulala
标题[重要] 器材借用规则
时间Tue Mar 10 08:44:48 2009
台大lulala器材借用规则
1.借用任何的器材请经过社长或是器材长的同意。
社长 lu39 迪翔 0953857168
器材长 lu40 芳杰 0928566636
2.借用器材请确实填写"器材借用借条"、"器材出借记录本",并且请保管好借用收据以利
以後查证。
3.借用的器材请准时依照所填借用时间归还,如需再次借用请再次填写借用单。
不准时归还者会有纪录,请小心以後会借不到器材。
4.借用器材请好好爱惜使用,不可以破坏借用的器材。
5.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谨慎使用,信用至上。
以上有任何问题,请找器材长。祝借用的人使用器材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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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我想出来的规则,请大家看看之後给些建议,谢谢.
以上 lu40周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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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1F:推 vonny:了解!!! 03/10 22:13
2F:推 XDXDXDD:帅哥 翔打错了 03/10 23:32
3F:→ XDXDXDD:建议增加借器材时要有见证人 03/10 23:33
※ 编辑: chou5jerry 来自: 140.112.244.146 (03/10 23:47)
4F:推 yishinJ:有看过之前的器材租借本吗? 建议可以看看上面的格式和规则 03/12 20:48
5F:推 yishinJ:为什麽我又看到mipro在服务社 05/02 14:44
6F:推 XDXDXDD:因为他又坏掉了 要拿去修 05/09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