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quero (仪殇)
看板NTULulala
标题[情报] 章程修订草稿
时间Fri Mar 16 03:13:41 2007
好端端第
为什麽章程需要修订呢^^
还不就是为了让大家知道这个社团究竟在干麻咩^^
虽然咱台大噜啦啦有很多东西是靠口耳相传
但是..
聪明人都知道
口耳相传的东西是很容易飘邈於空气之中的..
章程..
是一个社团的架构
并不代表社团的全部
那他为什麽重要呢?
其实
整个社团就像一栋房子
其钢筋好比章程
而社员就在房子里的空间活着....
因此 钢筋对於一个房子 重不重要呢?
虽然钢筋并非房子的全部
一个被爱的房子 却没有明确的雏型 又何以称的上是一座充满爱的房子?
我们必须倚赖一些架构
才得以了解
如何在这个社团
获得自己想要的..
一个社团 不能没有情感
尤其是噜啦啦^^ (各位说对吧)
噜啦啦 说实在是一个很重感情的地方
但是
感情这事 有时候毕竟强求不来
社章 就是赋予社员一些权利与义务
俗话说
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一个社团当然也要有良好且符合时事的章程
才得以运作良好..
很多东西明文规定以後就可以少了很多争论XD
让迷惘的人知道方向
让拥有抱负的人如虎添翼
毕竟..
我们要大声的说自己是噜啦啦
首先要先证明自己是有一个可以担起责任的肩膀..不是吗^^
而我相信 我们都是有这肩膀低^^
或许,
这麽说是有点言重拉
也因此
社章本身也可以订制很有弹性的
总之要让大家在这社团
如鱼得水之感^^
所以才要大家集思广益^^
最後..
还是要提醒各位:
社章并非是死的
他是可以随时代的更迭而改变..
而真正让社团得以延续的
并非只是一纸章程
而是噜啦啦的精神..
章程 是为了实践与延续精神
所订的最低底限..
======================我是96社章增修草稿分格线^^===============================
台大噜啦啦组织章程
<总纲>
第一条 本社定名为「台大噜啦啦」(Lu La La of NTU) (以下简称本社)
创社於民国七十九年三月十九日。
第二条 本社基於「敦品励学,爱国爱人」之校训,以服务之热诚,以培训康辅营队人
才、联络社员感情、促进社员自我实现为宗旨。
第三条 本社社团办公室位於台大校总区学生第一活动中心234室。
<社员>
第四条 凡本校在学大学部一年级之新生,经完成办理校内入社手续,且通过「中国青
年服务社假期活动服务员专业研习甄选训练」(以下简称服务社) 之资格,得
成为本社社员。
第五条 本社新入社社员须经为期一年的专业服务员之训练。并於训练结束後接受「授
服」,领有「台大噜啦啦」专业服务员之制服,成为「制服社员」。
(注1):专业训练可为本社制服社员独自领导或交由服务社代训。
(注2):新入社社员经为期一年之专业训练後,仍无法成为「制服社员」,
则丧失本社社员资格。
(注3):「授服」资格为制服社员(当家期)共同决定并经社长认可。
第六条 本社社员出席社员大会有发言权、表决权、依本团章程选举及被选举之权利。
第七条 本社社员依其年限可分见习、当家期、顾问期、老期。其义务如下:
一、遵守本社组织章程及各部长为促社务顺畅之各种规定。
二、见习:为大一新生,为第五条所规范。
三、当家期:现为大二制服社员。为社务主要领导期,共同决定带领见习之
各项议题,非当家期应予其决定给予尊重。
四、顾问期:现为大三制服社员。应於学期初领导当家期完成招生活动相关
事宜。之後应适时关心当家期与见习及社务之运作。
五、老期:为大四以上制服社员。可不必列於社员大会必出席之列。
<社员大会>
第八条 社员大会为本社最高权力机关。(以下简称社大)
第九条 社员大会每学期期初及期末由活动长召开,期初社大为公布一学期活动及相关
事项;期末社大为检讨及其相关事项。出席人数至少达社员总数之五分之三。
第十条 社员大会休会期间,必要时得由社员五人以上连署,提请社长召开临时社员大
会,出席人数须达社员总数之五分之三。
第十一条 社员大会职权如下:
一、通过及修改组织章程。
二、长期服务计画之通过、修改及废止。
三、审议、督导当家期之工作。
四、其他重大决议。
<组织与职掌>
第十二条 本社设社长一人,任期一年,不得连任。社长应与前任社长於每学年第二学
期结束至新学期开始前交接完毕。任何制服社员皆有推荐及被推荐社长之
资格。被推荐者须获得所有制服社员一致同意,方可成为社长。若新任社
长因各种因素而自觉无法胜任,应於新学期期初社大召开前,得以社长名
义召开临时社员大会说明原由,并於此临时社大共同决定新任社长。
第十三条 社长对外代表本社,对内协调各部工作,对於本社社务应给予最大关心,
致力於带领全体社员达成本社之宗旨。
第十四条 社长於学期中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无法尽到社长之责任与义务,得以於制
服社员中推荐一人担任临时代理社长,为期不逾两个月。否则制服社员得
以召开临时社大撤销社长职务,并遴选新社长。
第十五条 本社设有活动、器材、文书、公关、总务等五部及临时单项活动总召。相关
规定如下:
一、各部长於每学年第一学期皆由当家期担任。其产生办法为上任当家期於
新学期期初社大前共同决定人选并交接完毕。第二学期之各部执掌可
由当家期自行协调决定并经社长许可即可。
二、临时活动总召为社团单项活动之最高领导者。其产生办法为活动长於
期初社大公布本学期活动之後,进行各单项活动总召认领。若单项活
动总召并非制服社员,则活动部必须负责此单项活动的临时顾问,以
促此活动之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活动部工作为本社行事历之订定、课程安排与师资邀请及社内外活动之企
划、协调;同时,配合服务员之正式训练而办理协训等事宜。
(注1):为符合本社之宗旨,每学期活动部必须规划两次以上社员共同参
与之团体活动。
第十七条 器材部工作为社办及器材室各项公用器材之管理、订定器材租借规则、各
项器材之更新、保养与汰换;学期中各项活动所需之器材准备等事宜。
第十八条 文书部工作为本社文书、档案之汇整与管理、坚守社办整洁及其完美空间
规划、维持留言本之供需平衡、邀函及谢卡之设计及活动海报之制作、
主导社团评监之各项筹画准备、以及各项资讯之蒐集等事宜。
第十九条 公关部工作为公文之处理、社员联络与活动通知、受理入返社、对外及校内
公共关系之建立、以及筹措社团经费等事宜。
第二十条 总务部工作为社费之管理与使用、社产选购与管理、预算审查及财务管理等
事宜。
(注1):总务长须於期初及期末社大将其如何管理社费与社产告知所有社员。
<章程实施与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社员大会通过後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可由任何一次社员大会中由五人以上连署提案修改,并以该会议出
席人数之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後使得修改之。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於民国七十九年三月十二日出次订定;於民国八十一年一月七日初次
修订;於民国九十六年三月?日二次修订。
=========================我是96章程增修草案分格线XD=====================
有点多
辛苦大家双眼拉^^
现在0330am orz..
小的也该下线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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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6.197
※ 编辑: tequero 来自: 140.112.206.197 (03/16 03:14)
※ 编辑: tequero 来自: 140.112.206.197 (03/16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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