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Library (台大图书馆)
看板NTULibrary
标题Re: [问题]代借三日内问题
时间Fri Oct 30 18:51:37 2009
※ 引述《a61128a (^O^)》之铭言:
: 请问代借服务公告的:
: 接获e-mail取件通知,在三日内亲自至所属校区图书馆 (总馆、法社分馆或医分馆流通服
: 务台) 取件。
: 有没有算接到E-mail的那一天,例如:E-mail是1号接到的,那是3号到期还是4号到期
: 而若期间内遇到星期天或闭馆日会包括在三天内吗?
: 谢谢
: p.s.两次代借逾期会停权6个月,那六个月後又是重新计算逾期次数吗?
亲爱的读者, 您好!
关於代借取件日期兹回覆如下:
1.自图书馆寄发时间隔日起算3个工作天,
且假日、星期六、日不列入计算,
如未取件者在第4个工作日就算逾期未领。
2.两次代借逾期会停权6个月後,会重新计算逾期次数。
以上谨覆, 敬祝
学安!
图书馆阅览组谨启
10.3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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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1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