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aoHS (TOEFL 听力~~惨!)
看板NTULibrary
标题Re: [讨论] 台大图书馆一天五块逾期滞还金不合理!
时间Sun Jan 8 11:00:07 2006
※ 引述《SkyMirage (天地有正气)》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NTU 看板]
: 作者: SkyMirage (天地有正气) 看板: NTU
: 标题: [讨论] 台大图书馆一天五块逾期滞还金不合理!
: 时间: Fri Jan 6 02:12:52 2006
: 逾期还书的行为造成许多人的不便,是一个不应该被容忍的行为,但是我觉得台大图书
: 馆的逾期滞还金太贵了点。
: 图书馆的『借阅规则』中这样规定:
: 一般图书每册每逾一日课滞还金新台币五元;将累计至还书日止。读者可於还书时一并缴
: 纳滞还金,若没有足够的钱,亦可改日再缴。惟因仍有欠款,必须缴清款项才能再借书。
: 读者必须还清所有逾期的书及缴清滞还金後,才恢复借书权利。因此,读者一旦有逾期的
: 书或还书後有逾期滞还金未缴清者,将暂时失去借书权利(含续借及预约图书)。
: 逾期还书的行为确实有错。我相信这样的规定是基於保障其他借书者的权益之下,不得
: 已而订定的。交大的浩然图书馆,以及政大图书馆,也同样都有逾期每天罚五元的规定。
: 但是问题就在於,馆方的处罚方式,究竟是否具有行政效力?分别上网查询台大、交大、
: 以及政大图书馆的规定:
: http://www.lib.nccu.edu.tw/rule/rule0.htm
: http://vic.lib.nctu.edu.tw/liborg/org04b2-1.htm
: http://www.lib.ntu.edu.tw/General/faq/access.htm#overdue
: 只有政大的规定是经过校方颁行的,而台大的规定则仅经过所谓行政会议通过。(
: http://host.cc.ntu.edu.tw/sec/administration/2241.html)我不清楚行政会议和校务
: 会议的级别差异,但是单纯的一纸行政命令,就可以逼迫迟还的学生掏腰包,否则不能再
: 借书,甚至连学生要注册或领取毕业证书,都必须付清在图书馆所积欠的罚金。台大总图
: 是学校的行政单位,什麽时候变成了可以自行决定罚则的单位?
: 再比较其他学术单位的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因为不开放馆藏外借,所以没有滞还金的问
: 题;中研院则是各所图书馆自订规则,而且没有明定逾期罚金。至於一般的图书馆,举台
: 北市立图书馆为例,逾期的罚金一天是一块钱。(http://tinyurl.com/bjv6x)
作者的逻辑前後稍有矛盾,首先先是说你认为一天五元的罚金太贵,接着又对於
图书馆是否可以向学生收取罚金提出质疑,然後又说别的图书馆罚多少钱。
我认为图书馆这样的政策的确对於那些借了图书资料,但是却又没有责任感的人有一个
很好的警惕作用,况且,当图书到期且没有人预约之下,你可以很容易用网路续借,
图书馆在预期前、到期当时、过期时都会寄信来通知,只要你稍微有点责任感,
绝对不会有图书忘记还,况且,如果还有别人要使用,也许你罚五元,别人因为你忘记还
的错误,可能付出的成本远大於一天五元的价值。
原PO似乎要把重点拉在图书馆是否有权向学生收取罚金,但是我很怀疑原PO的动机是什麽
,我是合理怀疑原PO被罚钱,心生不满,所以才会鸡蛋里挑骨头,否则这样鸡毛蒜皮
的事情,实在没有必要浪费大家的时间(sorry 我吃饱太撑)讨论,只是觉得国家社会
有太多更重要的话题来讨论,只为自己的权益在争执,似乎眼界过於狭隘。
说时在的,一天五元的罚金,要罚超过一本书的价值实际上是很困难的,
一本原文书自己看看定价多少(1000~3000)不等,简单数学一算,1000/5=200天
天阿,要是可以逾期200天,这种人还不应该给点教训吗,甚至永久冻结借书权益,
否则就请原PO想出更好的办法来遏止这些没有责任感学生借书不还的行为。
: 台大图书馆服务的对象是没有收入的学生,然而除了罚金远高於服务对象是一般民众的
: 台北市图外,滞还金的用途也完全没有交待。台大校方每年会固定提拨一笔经费给图书馆
: ,而经费的来源当然有部份是来自於学生的学费。按照常理来说,每学年开始前各单位就
: 要提报自己该年度的预算,而该学年度的花费就是由学校提拨的经费来支出。台大总图为
: 校内行政单位,并不需要自行筹措财源,然而却要向迟还的学生收取一笔不算少的罚金?
: 违规停车的罚锾是交给国库,不是交给警察或监理站人员;然而台大总图完全没有公开这
: 笔滞还金的流向,我无意抹黑造谣,但如此难免引人疑窦,是否馆方有中饱私囊之嫌?
我觉得不要动不动就有这样严重的指控,社会风气已经够乱了,不要把这种不入流
的文化延伸到大学校园里头,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还有,所谓罚金不算少刚刚已经
试算过了,如果要被罚到跟一本书同价值,那乾脆去买好了何必借书。
那影响到第三人借书,第三人有没有权力向迟还的人声请损害赔偿?
凡是如果硬要用法律、行政在那边吹毛求疵,对那是一件很累人的是情,
大学生应该有崇高的道德标准,而道德在法律之上,当有崇高的道德标准,法律是用
不上的。耻之於人大矣,惟OX机巧者,无所用耻焉。把耻用道德替换,也有另番解释
换句话说,只要你按时还书,你永远不会被罚到任何一毛钱。
多为别人想一想吧,多为要借书的第三人想一想吧,不要总是为维护自己权益,
而忽略别人的权益,把自己的方便建筑在别人的不便上。这样跟自私有何两样?
: 最後,再谈谈逾期滞还金的必要性。借书逾期未还,无论是否後面有人等着要借,都已
: 经影响了其他教职学生们的权益,同时也增加了馆方图书管理上的困扰。然而,让我们仔
: 细思考,究竟强制向违规的借书者收取一天五块钱的罚金,是否真的让按时归馆的图书比
: 例增加?而愿意在图书馆借书的人,会有多少人是故意要霸占馆方的图书呢?有多少人愿
: 意跟自己借书的权益过不去?用强硬的处罚固然可以让人警惕,但是悲观的来讲,收取罚
: 金也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真的要窃书或霸占的人,大可用其他更不留纪录的办法去
: 拿走他想要的书。馆方可曾统计过,在实施滞还金规定前後,书本遗失的比例,以及逾期
: 归还的比例变化呢?
我不晓得真的这麽有动机、有计画要借走图书馆的书不还,而且可以利用不留记录的方法
来大费周章来破坏图书馆,要是有,这样的人根本已经生病了,如果原PO
对於图书馆实行这样的政策跟效果有兴趣,可以直接到相关单位去查询资料。
: 要特别强调的是,我没有任何纵容或姑息逾期还书的人的意思,但是台大总图却可以一
: 个校内的行政单位,来强迫要求违规的学生负担学费以外的支出,这是相当野蛮和越权的
: 行为,我在这边强力呼吁台大校方和总图书馆正视以上所提之疑虑,并审慎思考『一天五
: 块没有上限逾期滞还金』这个可能罚金会高於书本本身价格的政策,而非一味的指责迟还
: 书者的不该。希望馆方在方便自己管理的同时,也能够顾及学生的感受以及学生受教育的
: 权利。
图书馆服务是广大的学生,每个使用者既然要进入图书馆享受学校提供的资源,
就应刚遵守相关的规定,货恶其弃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图书馆的政策就是要增加
图书的流通性,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图书馆的资源,而我也认为这样的政策很好,
罚金也不会太离谱,不会太高到不合理也不会太低到有罚跟没罚一样,不痛不养。
假设向原PO说的,一天罚一块,那我可以预期一年,也不过365元,
那我可以大一借四年,一本书也才365 x 4 = 1400 左右,爽阿,念大学不用买书。
如果原PO有更好的政策可以遏止这些预期还书同学的行为,可以提出来讨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237.109
1F:推 yuray12:推 01/08 13:08
※ 编辑: TsaoHS 来自: 140.112.17.247 (01/08 14:53)
2F:推 Chungpao:再推 01/08 17:42
3F:推 blowing:推 01/08 18:05
4F:推 Obiwan:推~ 01/09 00:41
5F:推 kutrain:推! 01/11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