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cya (我是圣诞红)
看板NTULawR97
标题Re: [问题] 第二外语
时间Sat Aug 16 23:38:49 2008
※ 引述《bobe0731 (just do it!)》之铭言:
: 关於必须选修外语法学名着选读(日、德、英文)的规定
: 由於之前没有学过第二外语,想说应该要先从基础的学起
: (谜之声:那为什麽不选英文?......因为选英文的前提要过系上托福门槛.....= =.)
顺便借问一下
那个规定我看不太懂耶
「但选修英美法学名着选读者,以提出托福测验成绩证明且达前项标准者为限」
是说1.要过托福门槛才能去选英文法学名着选读这门课
还是说2.这门课可以先修 只是要算入毕业学分的话 毕业时必须要以托福成绩当作外国语
文能力证明 才可以算?
如果是没考过托福就不能修 好像有点奇怪 那大学就先修 或是用其他学校的课折抵
不就不会受到这个限制了?而且如果是修课限制 应该要规定在课程网的备注里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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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cya 来自: 218.167.198.168 (08/16 23:43)
1F:→ heavymist:或是赶快把托福考完八 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08/17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