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lulul (别再算了)
看板NTULawR95
标题法律学院研究生代表选举 选制简介
时间Wed Sep 23 09:04:05 2009
※ [本文转录自 NTULawR98 看板]
作者: lululul (别再算了) 看板: NTULawR98
标题: 法律学院研究生代表选举 选制简介
时间: Wed Sep 23 09:03:36 2009
一、
选举权人为法律学院研究所博士班硕士班同学
Q,为何没有科法所的同学呢?
科法所另有所学会组织,而且科法所与法研所都属於法律学院之下,
但并非同一学术单位。
二、
采大选区制,如同改制前的立委选举,法学院共选出九名代表,不分组别来源。
Q,基法组的同学可以投别组吗?
当然可以!!!
Q,各组人数不一,会不会有一组都没有代表当选?
有可能,目前法研所共有八组,在制度规划上,选出之九名代表至少需来自不
同五组,因此代表成员中,还是有组别的差异性。
Q,若是前九高票只有四组呢?
第十高票递补,若第十高票还是没有补足五组,则在往後,由第十一高票当选,
第十高票则没还是不幸落选,以此类推,直到代表有五组的差异。
Q,因此有可能最後有超过九位的代表?
没错!若是九星连珠,前九高票都来自同一组,那麽当届将有十三位代表产生。
Q,那麽如果不到九人要参选呢?
是喔?这麽少人要选?
那麽,一样,还是需有五个组别的差异,因此若是有超过五个组别,既使代表不
满九人,也还是可以。
Q,因此有可能最後只有五位代表?
没错,若是有五位来自不同组的人参选,那麽已经满足五组的条件,即可。
Q,如果来自四组十人参选,不足以补足五组差异呢?
由当选之九位代表,选任他组之同学。
Q,如果被选任的人,不太适任呢?
那麽可由二十位选举权人连署撤换之。
三、参选登记时间
即日起到这周六晚上12点为止
四、竞选期间
下周一(0928)到下周日(1004)
五、投票日
下下周一(1005)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2.115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