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Office (法律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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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本院学生国际化补助方案
时间Fri Jun 23 09:11:26 2006
法律学院迈向顶尖大学计画 学生国际化补助方案
(一)补助学生语文进修
1.补助对象:台大法律学院学生(不含进修学士班法律学系)
2.补助内容:本院学生在95年6月1日~10月31日报名参加经政府合法立案教授语文
课程之机构(不含家教)所开授英、德、日、法、韩语等外语课程者,由本院补
助学费(不含教材费),以6000元为上限,凭单据实报实销。
3.名额:100名(每位同学限接受补助一次),先申请者先补助,额满为止。
4.办理方式:请於报名後持缴费收据正本(若上面未记载学生本人姓名,请另携带
该班上课证)、开课简章(含机构名称、课程内容、上课时数、费用等资讯,从
网路上列印者请附网址)、台大学生证等,至系办黄宗旻助教处核领。
(二)语文检定考试补助
1.补助对象:台大法律学院学生(不含进修学士班法律学系)
2.补助内容:本院学生於95年6月1日~10月31日,完成参加下列语文检定考试报名
手续者,由本院补助报名费,以2500元为上限,凭单据实报实销。
英语:托福(TOFEL)、全民英检(GEPT)、国际英文语文测试(IELTS)、财团
法人语言训练测验中心(FLPT)外语测验
日语: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日本语能力测验(JLPT)、财团法人语言训练测验
中心(FLPT)外语测验
德语:德语初级检定考试(SD1、SD2、ZD)、财团法人语言训练测验中心
(FLPT)外语测验
法语:法语程度监定文凭(DELF1)、法语能力测验(TCF)、财团法人语言训
练测验中心(FLPT)外语测验
3.名额:100名(每位同学限接受补助一次)。
4.办理方式:请於考试完毕後持缴费收据正本、成绩通知书、台大学生证等,至系
办黄宗旻助教处核领。
(三)学生出国参与学术活动奖助(限未受其他单位补助者)
1.补助对象:台大法律学院学生(不含进修学士班法律学系)
2.补助内容:本院学生於95年6月1日~10月31日出发赴国外(含港、澳、中国大陆)
教学或研究机构短期进修、交换研究、参加学术竞赛或学术研讨会,由本院补助
机票(含机场税、燃油附加费、兵险、安检费等)、住宿费用,以30000元为上限
(博士生以50000元为上限),凭单据实报实销。
3.名额:10名(每位同学限接受补助一次)。
4.办理方式:
(1)行前申请
请於活动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请提供出访计画书(可附活动简章或行
程说明,内含经费预算)、邀请单位或主办单位所出具证明等文件,送系
办黄宗旻助教处,由本院审议小组审查後,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2)返国後请款
请於返国後提供单据正本(机票请附登机证、票根、旅行社代收转付收据
正本,住宿费请附旅舍发票)、活动简章或行程说明、邀请单位或主办单
位出具证明文件、研究心得摘要(2000字左右即可)或成果报告书、台大
学生证影本等,至系办黄宗旻助教处办理核销请款。
5.备注:本院就同学出国所从事活动内容保留审查空间,如有疑义并将邀请同学说
明。审议小组审查重点为:A.具有前瞻性及发展性之优势学术领域;B.发展方向
属跨领域之科际整合,并具有国际竞争力之前景;C.申请人之法律学养能力及研
究潜能。如认活动内容性质不符补助本旨(如娱乐性过重、与学术研究无关之行
程过多等等),必要时将酌减或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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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Vax:听说不一定会有钱ㄟ 一切都在未定之数 07/06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