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atLi (New Semester!!)
看板NTULawR93
标题Re: [公告] 请各斑斑代明早8:30至第四会议室座谈
时间Thu Apr 21 01:12:58 2005
※ 引述《pigdog (pigdog)》之铭言:
: ※ 引述《GreatLi (New Semester!!)》之铭言:
: : 1.导师费的使用:
: : 个人是觉得还是把经费下放比较好,老师跟同学的互动会比较多,气氛也比较轻松.
: 你大概不是台大法律学系毕业的,所以不知道历史。
: 如果不知道的话,那就不要乱放话。
: 互动你的头,学生吃饭打电话叫老师去刷卡付帐的故事,
: 将老师的钟点费当成学生的活动费的故事,贪婪不厌地
: 要求四年内吃遍北市最高级餐厅的故事,吃了学生的闷亏
: 除导生费外另加上一倍的私房钱最终也只能躲到棉被堆中
: 哭的故事.....林林总总。
: 互动?你去问问八卦婆,看她听到与导生吃饭互动这句话
: 时,会怎样跟你互动。
老师果然观察力敏锐 学生的确不是台大法律系毕业的
学生也不是爱打高空 乱放话之人 既然院方想要开这个会
必定是想让导师制度发挥更大的功效 学生所提出的建议也是依据过去的经验
也许在不同学系之中存在不同的差异 但导师制度在台大行之有年(至少我大一b88就有)
至少我听到的的正面回应远大於负面 法律系以前发生的种种学生是不甚了解
但相信应该有比现在更好的做法 希望明天的会议可以获得充分的讨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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