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dog (pigdog)
看板NTULawR93
标题Re: [问题]选课的规则
时间Fri Jul 23 02:17:00 2004
※ 引述《Peter (阿猫)》之铭言:
: 那我也针对这个贴一下来提出问题好了...XD
: 上次联合导生会的时候,
: 记得老师们有说到外所修课的学分承认上限已经全面改为六学分
: (原先只有基法可以承认到六学分),
: 不过我搞不懂的是,如果都已经本组必选十二、外组必选八学分了,
: 就算我去修外所的课且能被承认,
: 我也只需要再修四学分就可以达到修业学分的标准了,
: 那麽在这里多承认外所的两学分的这个规定到底有什麽意义?
: 感觉上好像只是在自己催眠说,其实我们所很鼓励学生去接触外所...
: 还是这多出来的外所两学分可以拿来抵本组必选或外组必选的其中一部份?
: 如果不是如此的话,这个六学分的放宽规定似乎只是具文而已,
: 这个问题之前私下有问过助教,不过似乎大家都搞不太清楚就是,
: 不知道PD师对於这个事情了不了解?可否藉机开示一下?
基本上我是管学务的副院长,这个教务问题应该去问詹森林。
很多老师都不知道这个讯息,所以有可能是课程委员会的决议。
而课程委员会的主席是詹,我并不是该委员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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