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ronchou1 (豆子)
看板NTULISR96
标题[系办]98学年度第1学期就学贷款相关事宜
时间Thu Dec 31 10:11:18 2009
依据:教育部「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办理
公告事项:
申请资格:
(一)本校在学学生具有学籍及中华民国国民者
(二)学生本人及父母(已婚者为配偶)年所得符合下列其一者:
1.家庭年收入符合中低收入者(即97年度年收入新台币114万元以下),在学期间利
息由政府全额补助。
2.家庭年收入114万元以上至120万元者,在学期间须自行负担半额利息。
3.家庭年收入超过120万元以上且家中有2人以上子女就读高中以上学校者,就学
期间须自行负担全额利息。
4.其他特殊情况(需检附相关证明文件)经学校认定有贷款必要者。
本校就学贷款申请流程说明:
请参照
http://info2.ntu.edu.tw/loan/
http://ebank.taipeifubo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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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