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gue (逃之夭夭)
看板NTUKunOpera
标题[公告] 98学年度社团办公室申请登记说明会
时间Thu Jun 4 17:10:36 2009
我星期二整天都在法学院无法出席,有没有人可以去参加呢?
以下是活动中心的说明
---------------------------------------------------------------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社团办公室管理规则草案」业已经「97学年度第2学期学
生自治团体及社团辅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决定於98学年度开始推广试办。为了使所有社
团同学能够了解「何谓社团办公室申请登记」、「办理目的」及「注意事项」为何,本组
订於98年6月9日(二)下午一点於活动中心礼堂办理「社团办公室登记说明会」向同学们
介绍这项新措施。事关社办使用权益,请在一、二活要继续使用一般社办、技艺社办、置
物柜、储藏室等场地之社团、打算申请新社办之社团,务必派员参加以了解状况。会议相
关附件将於会议前公告在活动中心网页,与会前请上网查阅。如有任何疑义,可与一活廖
哥(33663247)或二活连哥(33665596)联系。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社团办公室管理规则草案
(无聊的小疑问:为什麽是项次而不是条次呢?XD)
第一项(制订目的)
为规范学生社团办公室(以下简称社办)之管理与使用,培养学生社团的自治精神,特
制定本规则。
第二项(核配对象)
凡经本校核准成立之社团(系学会除外)得申请分配社办。
第三项(申请及核配)
学生社团因活动及社务之需要,得向活动中心管理委员会申请借用社团办公室及其设备
,期限为一年,并办理社办借用手续。
第四项(管理权责单位)
活动中心管理委员会由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组2人、课外组2人、社团指导老师1人及学生社
团代表4人组成,负责审议有关社办之管理与使用之事宜,学生社团代表由学生社团负责
人研习会中选举产生。
第五项(申请时间)
社办借用手续旧社团应於每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结束後二周内填妥学生社办申请表办
理;新社团於公告成立後二周内办理。
第六项(核配时间)
旧社团於新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前二周完成核配社办;新社团於提出申请後二周内完成
核配社办。
第七项(社办类别)
社办包括一般社办、技艺社办。
(一)一般社办:多个社团共用一间社办。
(二)技艺社办(乐器存放室、饮料(食品)技艺操作室、棋桥艺室、暗房):依据社
团属性共用一间社办。
第八项(分配原则)
旧社团於申请社办前已完成社团登记,且前一年使用社办期间未有违规行为,则以配置
原址为原则;新社团依申请时社办空间予以配置。
第九项(迁入)
社团经分配位置後,填妥社办借用表交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组办理迁入手续,未经许可,
不得任意调换或转让。
第十项(迁出)
被取消或新学期未获配置社办之社团,应於接到通知後二周内迁出,并缴回社办钥匙及
所借公物,残留於社办之社团财务,校方不负保管责任,必要时并得迳行清理处分,社
团不得异议;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延後,须叙明理由向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组报请核准。
第十一项(使用规定)
社办系供学生社团办理社务、社员联谊、存放社团档案资料及社产之用,不得作为其他
使用。
第十二项(使用规定)
社办应保持整洁,不可破坏室内原有设备,不可遮蔽玻璃门窗,有特殊需求者不在此限
。
第十三项(使用规定)
社办之使用不得有危害公共安全、违反校规之情事。
第十四项(使用规定)
社办所提供之设备,由配置之社团负保管之责,并建立社办财产明细表,各社团於社团
负责人交接时,须一并办理社办财产的移交手续;社办不堪使用之公用设备,应缴回学
生活动中心管理组办理报废手续,若有遗失或人为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项(储藏室及置物柜配置之规定)
学生活动中心之储藏室及置物柜之借用,以无社办之社团为优先,借期一年,并依规定
办理借用手续,期满得申请续借。
第十七项(生效日)
本规则经学生辅导委员会通过後实施,自发布日施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0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