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cloud ( )
看板NTUIE99
标题[Note] 申请宿舍
时间Tue Jul 6 12:02:08 2010
住宿申请注意事项
硕、博士班
一、申请对象: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之硕、博士班学生(含父母之设
籍)。
二、申请时间:
99年7月15日上午9时起至99年7月25日下午5时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请方式:
(一)一律网路申请,包括校内宿舍及太子学舍-台大BOT宿舍,同学可择一或同时申请
,惟若两个皆抽中只能择一入住。为维护同学权益,请避免与他人交换结果。
(二) 请至宿舍线上申请系统提出申请,网址:
https://dorm.studa.ntu.edu.tw/application_temp/index.asp 。
(三)关於太子学舍网页,请参考:
http://ntudorm.prince.com.tw。
(四)申请时请详阅线上申请系统之「网路申请说明」。
四、申请者经通知抽中宿舍後,於进住时需缴验户籍誊本(包含父、母及本人),若资格
不符,即取消住宿资格。
五、若有下列情形者,可优先分配校内宿舍,不须参加抽签:
(一)残障学生(需补验残障手册影本)
(二)离岛及原住民学生(需补验户籍誊本)
(三)外籍生及侨生就读本校第一年者(非当年度新生者请参加抽签)(须补验外籍生及
侨生证明影本,例如居留证)
(四)低收入户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需检验县、市政府核发之低收
入证明影本,且须有申请学生本人之姓名资料在上面)
○符合低收入户资格者,免收住宿费用。
○有以上优先住宿情形者,请於网路申请时间内勾选优先住宿申请选项,并於99年7月23
日以前将应补验之证件寄至台北市罗斯福路四段一号台湾大学学务处学生住宿服务组
(请写明邮递区号:106),并请於信封注明「优先住宿补寄证件」字样(亦可持应补验
之证件直接至学生住宿服务组验证),若验证後不符合上述优先住宿资格者,恕无法提
供住宿。
六、因留学籍休学之同学,若欲於99学年度第1学期申请复学,若因没有学号而无法上网
申请,请於99年7月15日至7月23日上班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5时止)持保留学籍单及
户籍誊本(包含父、母及本人)至学生住宿服务组申请住宿。
(若为一般休学者请上网申请)
七、订於99年7月27日上午10时进行电脑抽签,校内宿舍抽签结果将公布於学生住宿服务
组之网页(
http://dorm.osa.ntu.edu.tw/main.php)并寄发抽签结果通知书。抽签
顺序说明如下:
1.残障学生
2.离岛及原住民学生
3.交换学生
4.外籍生及侨生就读本校第一年者
5.医学系公费生具本项第六款资格就读本校第一年者
6.至申请日止,设籍台北县市、基隆市、桃园县以外满两年以上之学生(包括父母之
设籍),及设籍桃园县有特殊需求者
7.至申请日止,设籍桃园县满两年以上之学生(包括父母之设籍)
8.有事实足证有特殊需要之学生(含台北县市、基隆市)
八、抽签结果通知书以及一些住宿相关资料,将以E-MAIL寄发给申请的同学,请同学务必
填写正确的E-MAIL帐号,以免收不到通知,并且务必详阅通知(约於7月30日寄发)。
若有问题,住宿组:02-336622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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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35.99
※ 编辑: ilovecloud 来自: 140.112.35.99 (07/06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