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ghthousand (*粉红骑士陈千宵*)
看板NTUIB97
标题Re: [问题] 进住宿舍
时间Sat Aug 28 14:58:14 2004
※ 引述《FUJIYAyun ()》之铭言:
: ※ 引述《jacourr (哇...第一面金牌ㄟ)》之铭言:
: : 插一下嘴
: : 我的网路住宿通知书竟然在信箱的垃圾邮件区
: : 大家注意一下八
: 什麽???竟然在那...我通常看都不看就直接删ㄌ
: 所以我到现在都没收到...删ㄌ会怎样吗?
: 会不会因此而不能住宿ㄋ?
不用担心~没那麽严重!
通知信寄来的主要目的是告诉你抽中了!
抽签结果也可以上网查!
http://ccms.ntu.edu.tw/%7Eadmdorm/news3.htm
通知书的其他内容如下!
一 抽中宿舍者,请於九十三年九月七日至九月十三日止上班时间,持学生证(或录取
报到通知书)、本人身分证正本(曾经设籍过台北县市、基隆市者,因依规定父及
母须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请再检附父及母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
市以外满两年之户籍誊本)、照片一张、下载并填妥之契约书(未满二十岁者,法
定代理人请於契约书上签章)、住宿学生基本资料表、及住宿费缴费收据(并於学
杂费缴费单内收取)至宿舍教官(管理人员)处办理进住,逾期视同放弃住宿权。
二 住宿同学请勿於寝室内使用违规电器品(电炉、电锅、电磁炉、电热
器、电壶及养鱼缸等)以免发生危险,如经发现以住宿法规议处;若必须使用延长线
,其插座需附过载跳脱装置并经商品检验局检验合格销售之商品。
三 为维护宿舍之环境卫生,请勿於舍区及宿舍内饲养动物。
四 依本校住宿之法规规定,住宿同学不得留宿外客、让异性进出寝室及顶让床
位,违者依法规议处。
五 自九十三学年度起大学部及研究所新生住宿生应收取押金(学期住宿费之三分之一),
并同於学杂费统一收缴,若无发生损害赔偿公物情形者,於退宿时无息退还(收据请
保存,於申请退宿退费时须提出)。
六 住宿学生每年应定期参加消防演习,若未参加,则予以退宿。
记得在时间内去报到就好~^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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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布布为名 诚心追寻NANA大神 之 矢泽爱教 传教士‧千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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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04.198.97
1F:推 FUJIYAyun:呼~~~松ㄌ口气...谢谢喔^^ 61.64.211.18 08/28
2F:推 nighthousand:不客不客!^____^ 203.204.198.97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