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tan (Life is beautiful)
看板NTUIB96
标题[公告] "通识课程"相关选修规定
时间Mon Sep 8 10:25:21 2003
鉴於许多同学对於系上通识课程仍有疑问,故重申相关修课规定如下:
(新生可参阅"台大新生入学手册"选课注意事项)
1. 通识课程分为人文学(G1),社会科学(G2),物质科学(G3),生命科学(G4)四大领域。
86学年度以後入学之学生应修习"非"社会科学领域(即G1,G3或G4)之通识课程达12学分。
超修部份(即修习12学分以上)不得列入选修学分。
2. 修习"社会科学领域g2"之通识课程,一律不得视为通识学分,但可列入选修学分。
3. 通识选修方式有下列两种,可择一:
a) 社科领域外之其他三个领域g1、g3、g4,每个领域皆修习一门以上。
b) 社科领域外之其他三个领域,只修到两个领域,但每个领域皆修习四学分以上。
4.课程如跨二领域以上者,其学分采计如下:
得选择计入其中任一领域;唯若修习一门以上跨领域之课程(其中含社科领域g2),
只能承认一门为通识课程,余可认选修学分。如该课程未跨到社科领域g2,则不受此限。
以上不足之部份,可email至
[email protected]询问
国企系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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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0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