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TaTi (张小元)
看板NTUHorti93
标题Re: [公喵] 我要去台北
时间Tue May 24 23:38:58 2005
※ 引述《skymomo (现在是五月天)》之铭言:
: : 嗯嗯,滥用公告标题要删文好像是常识
: : 不过
: : 回公告用原标题也是同罪罢?
: ㄟ~
: 我回文只是留证据
: 不过既然你说我没常识...
: 好吧
: 踏踏踢先生,你也看到噜,迎新的什麽的那个阿,我不办了,再见。
: ↑
: 哈哈哈哈~完全是个任性加幼稚鬼
我还在想有那麽高级的控制码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0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