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jung (fatj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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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对新任系学会政见的一些问题
时间Mon May 12 21:46:40 2008
1.你们的政见里说:「大一新生所缴的系学会费,除了转系或转学之
外,不会给予退费。」你们的任期是一年的时间,却收四年的系费,
为什麽一届的系学会有权力要求人签下四届的契约呢?另外,你们没
有退费的机制,意思就是缴费的人不能後悔,就算对系学会不满意,
也只能摸摸鼻子,因为当初他已经签了约,请问这样做的道理何在?
2.照你们一次缴四年又不能退费的方式。若你们卸任之後,缴费者对
於下一届的系学会不满意,他有没有要求退费的权力呢?或是你们的
收费方式只是要做一年,并没有传承下去的意思?
3.你们政策里面提到,系学会费是用作学术性活动的四种用途,而大
型活动则是以独立集资。可是却又说:「资金之间也是可以互相调度。」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模糊的说词,既然可以互相调度,何必又要分开?
两者的界线有没有更清楚的规定?以史夜为例,如果独立集资的经费
不足,是否会拿系学会费去调度呢?
4.你们在政见里说:「系队补助,我觉得系队的人他们都是有缴系费
的人,当然也就是对这个学会有意愿投资的一份子,我们为什麽不可
以给予他们补助呢?」,但是我必须提醒你一个事实,就是系队的人不
一定都有缴系费,那系队中没有缴费的人,仍然可以受到补助,请问
他们有什麽资格和权力得到系费的补助呢?
5.你们政策里提到,系队会是系费补助的对象,可是又说系队补助是
系学会费有盈余才会补助。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在做学期计画时,
一定会做预算的评估,那你们到底会不会将系费补助作为预算的考
量?若会的话,就不能说系费补助是系费的盈余。
6.关於我所提出的问题,你们可能会回答:会将这些不合理之处说明
於当初的契约之中,让同学自由选择,这样就有其程序上的正当性。
请问你们对於这些问题的处理是如我所想的这样吗?
我总共有六个问题,希望你能一个一个简短的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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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7.143
※ 编辑: fatjung 来自: 140.112.247.143 (05/12 21:48)
1F:推 ahjie:do you know there is difference between STATE and 05/13 22:19
2F:→ ahjie:GOVERNMENT? 05/13 22:19
3F:推 Cantine:今日已向原PO大略解释过,但请恕我们必须在交接之後 05/13 22:46
4F:→ Cantine:进行团队讨论,才能回答以上所有问题。请见谅^^ 05/13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