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gor (Depar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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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体育节赛程
时间Fri Nov 30 01:23:23 2007
三三简易规则
◎比赛无故缺席经裁判召集十分钟後,仍未出席之球队,
宣告该球队
丧失该场比赛资格,由对方球队获胜,比数为六比零。
1.比赛时间十分钟,先得六分者胜。两分、三分球均算一分。
2.每次投球中篮得分後均交换控球权。
3.凡非投篮时发生的犯规与违例情况时亦交换控球权。
4.每次交换控球权时,均应将球送至发球区,发球员必须两脚均立於发球区内,
若有任何触犯,则丧失控球权。
5.在发球区发球时,球必须传出,而不得投篮或运球,若有任何触犯,则丧失控球权。
6.进攻方做出上篮动作遭防守方犯规,则进攻方重新发球,无需罚球。
7.
双方男球员不得进入禁区投篮、抢篮板。
8.投篮後进攻方男球员於球落地後方可进入禁区抢球,
防守方男球员於球落地前不得起跳争球。
9.若防守队抢得篮板球,在攻篮前球必须回到三分线外。
10.比赛结果得分相等时,则两队各三位球员各罚一球以定胜负。若仍相等时,
则两队球员交互罚球,先中者为胜。
混排简易规则
1.比赛无故缺席经裁判召集十分钟後,仍未出席之球队,宣告该球队
丧失该场比赛资格,
由对方球队获胜,比赛结果为二比零,比赛分数为二十五比零。
2.比赛之前,双方队长以猜拳决定发球方及场地。
3.每场比赛前各队有三分钟练习时间,比赛球场除了该场地即将进行比赛的队伍外,
其余队伍不得使用该场地。
4.预赛、复赛及决赛时,线审都由主办单位派任当时未比赛队伍出任。
5.双方球队在比赛时,每局比赛有二次暂停权利,一次暂停为三十秒;
每队每局有六次球员替补的权力,每次可替补一名或多名球员
(若一次换2名球员,则等於用掉2次替换的权力)。
区间休息均为3分钟(第三场换场地时没有区间休息的权力)。
6.比赛进行中,球员若有意外受伤情形,裁判必须立即暂停比赛,
若该受伤球员之球队没有替补球员时,裁判应给受伤球员三分钟复原时间,
若该球员不能在时间恢复,则该队需再补上一名球员继续进行比赛,若无人可替换,
受伤球员须继续待在场上。即一定要有六人进行比赛。
7.男生前排不得於三米线内起跳,违者以outball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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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2.154
※ 编辑: bengor 来自: 140.112.222.154 (11/30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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