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pf (平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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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门诊Ditto的使用原则
时间Fri Mar 9 16:29:08 2007
以下转知病历委员会给各位的信:
各位医师您好:
1.为避免ditto使用过多,以致不易确定门诊记录之内容,故翻开病历後之左页第一次
门诊记录,不得使用ditto,必需重新书写药名或将处方列印出後贴在病历上。
2.为正确判别ditto是与何次门诊记录相同,故使用ditto时,应注明日期、诊断、
医师姓名。写法如:ditto as 2006.1.5 hypertension, Dr.***。
敬请配合办理。
说明:95年12月27日病历委员会及96年2月13日第173次医务暨行政会议通过。
病历室9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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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一个懂你的人 也许很难 但要有信心
找一个懂你的人 也期待自己做一个懂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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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25.66
※ 编辑: wpf 来自: 140.112.125.66 (03/09 16:30)
1F:推 hahawow:那一科intern要看复诊还ditto? 03/09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