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LAM (M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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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公告] 清寒侨生助学金公听会意见汇整
时间Wed Dec 17 14:26:35 2008
※ [本文转录自 NTUGOCS 看板]
作者: ntugocs (台大侨生辅导室) 看板: NTUGOCS
标题: [公告] 清寒侨生助学金公听会意见汇整
时间: Wed Dec 17 14:24:01 2008
清寒侨生助学金公听会意见汇整
一、本组为广泛搜集各位同学对『清寒侨生助学金』核拨之意见,特於97年12月8日(星
期一)晚上 6:00假校总区行政大楼第三会议室办理『公听会』,意见汇整如下:
(一)本组将采已领取清寒助学金之同学将不再给予工读为原则。惟教育部清寒助学
金与侨委会之工读申请皆於上学期开始作业,因时程与审查作业皆在同一时段
,故无法於上学期过滤出重复申请之同学,下学期将执行已领取清寒助学金之
同学,将不再给予工读为原则。
(二)清寒助学金审核标准表将加重清寒部份之配分比重,对於参加社团担任社团干部之
配分比重则酌予降低。
(三)社团干部配分之采计,将只以目前担任社团干部为限。
(四)清寒相关证明(含低受入户证明、政府机关或学校所核发之证明文件等)之提供及
采用,以当年度为限,个人医疗证明亦同。
二、本组业於97年12月9日於网页中,提醒欲申请(98)年清寒助学金同学,请於本次寒
假返侨居地时,可由本人或请家人代办清寒及医疗相关证明,并声明(98)年度起申请
清寒助学金之同学,所提出清寒及医疗证明,本组只采认当年度正本之证明文件。
三、97年12月14日同学提出以下意见:
(一)担任干部加分事项:
1.希望可以增设多一项,其他项 : (但必须附上证明)
『清寒侨生助学金』,其核发目的也扩大为鼓励侨生来台学习发展,不再局限於清
寒而已。怎麽只 限台大侨生社团干部,担任其他同学会/学会的干事同样也是有
付出不少的时间和努力,这也很符合宗旨,建议被纳入加分项吧?
2.曾任→3分,现任→2分
好像有点本末倒置了,没有贡献的得到的分数反而比较高,曾任就有3分而且还
可以持续加分至大四毕业。
(二)清寒证明:
建议清寒证明做为一个门槛内容要求充实些(这些是可以事先要求)如
1.家庭各成员收入
2.家庭各成员的职业
3.目前家庭经济状况
甚至可以要求一些评分标准上所要的数据并附上有清楚的资料证明。
(三)就学人数部分: 需提出在学证明/学生证(含该年度盖章)
(四)自述部分:建议审核时能参考,因有些困境没有在评分标准上列出 ,审核人员
可以做审核时额外的加分项。
四、若同学还有其他意见,请於12月31日前写信到本组信箱
E-mail:
[email protected],将陆续公布在本组网页。
五、本组收集同学意见,将於98年2月底前,邀集各委员讨论,并将决议结果公告本组网
页,作为98学年度办理「清寒侨生助学金」依据。
侨辅组 上 9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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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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