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h (别有狂言谢时望)
看板InterpCampus
标题Re: 成立「校园文化资产诠释工作室」
时间Tue Jan 10 13:42:27 2006
※ 引述《jamesh (别有狂言谢时望)》之铭言:
: 我的构想是,先登计为台北市的社团,程序比较简单,
刚刚看了一下法规,
好像还是到内政部登计为全国性的人民团体比较好,
原因是,
第一,台北市的人民团体的发起人必须设籍於台北市,
我们的人大部份都不是设籍於台北市的,这样子好像很麻烦;
第二,台大校地除了台北市以外,还有宜兰、台北县、新竹县、南投县和云林县,
若只申请台北市的人民团体,可能没有办法去涵盖到整个范围。
全国性的人民团体发起人必需有三十人,
这三十人要来自台湾省至少十一个县市,
我想这个目标应该比较好达成,
台北县市、高雄县市、基隆市、台中县市、台南县市再加几个县市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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