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杰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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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以「学习」之名掩盖劳动事实—台大学生代表们就《奖励金实施办法》
时间Mon Jun 10 21:55:04 2013
以「学习」之名掩盖劳动事实
——台大学生代表们就《奖励金实施办法》之校务会议会後声明
近几年,台大学生代表们不断要求改善研究生助理劳动条件,例如要求薪资按时给付、工
资工时基本保障、承认研究生助理劳动事实与身分等,要求台大正视「助理劳动权益保障
」议题。第四十四届台大研究生协会(下称研协)也不断透过学校体制内程序,包含校务
会议、专案会议等管道,提出主张与具体修正草案,这一年来虽然获得「按时发放」、「
资讯公开透明」等部分进展,但校方却同时透过修法,以学习为名否定研究生助理的劳动
事实。
研协自去年开始不断向校方提案检讨研究生助学金制度之缺失,校方乃於101年6月16日之
校务会议,决议召开100219奖励金专案会议,讨论研究生助学金相关事宜。然而在助学金
专案会议召开前夕,校方竟在第2742次行政会议(101.12.11)中,在没有学生代表的情
况下,修正通过《研究生奖励金实施办法》,且企图透过专案会议中的学生代表们背书以
追认既定事实。这个修正案也导致了後续的诸多问题,包含其「以注册人数为申报上限」
,导致各系所研究生领取之奖励金与上学年有巨幅变动,更造成各系所分配上出现严重不
均。更重要的是,其导致有部分系所研究生领取之奖励金比起法定之合理工作待遇要低。
奖励金专案会议虽有初步成果却掩盖劳动事实
今年第三次奖励金专案会议(102.04.22),研协再次提案修改《研究生奖励金实施办法
》(101.12.11)提出四大修法原则:经费稳定分配、资讯公开透明、系所自主权责明确
、与保障研究生劳动权益。然而此次专案会议上,校方大动作邀集全校各系所行政助教列
席,盍各言尔志的冗长讨论,使得最後并未讨论出具体结论,关於研协提案的实质讨论,
是到一个月後的第四次奖励金专案会议(102.05.22)才有初步成果。
第四次奖励金专案会议中,就分配机制与公开透明两方面有重大斩获,首先,就稳定分配
而言,未来奖励金的发放,将为「按月准时发放」,废除迟延条款;其次,研协修正草案
第五条的奖励金资讯公开透明原则,亦获通过,未来研究生奖励金的各项资讯,诸如年度
分配总额、各学期系所分配额度与使用余额等都将按时公告;第三,就奖励金分配机制部
分,也先就「分配员额」项目,做出「排除在职专班与在职生身份之研究生」计入提报员
额之中,然其在各系自主下仍能请领奖励金。而就研协诉求中的:系所与学生权责明确、
增加工时工资的基本劳动保障,及承认劳动身分等,仍待後续召开专案会议继续讨论,
100219专案会议并没有结束。
但对於此次会议结论,我们无法满意:第一,对於受领奖励金研究生们的基本劳动保障,
以及关键争议的研究生劳动身分事实,在整场会议中皆没有讨论机会;第二,扣除在职专
班与在职生,去除制度变换的主要项目,并不等同公平分配机制的到来,反倒有排除特定
对象之疑虑,由此可见校方制度更动的不周延,及校方并未积极思考:如何使奖励金资源
更公平与符合各系所需求。
台大就雇佣关系之认定提告劳委会
同时,台大校方於第四次奖励金专案会议上表示,针对劳委会承认雇佣关系的诉愿决定(
劳诉字第1010036365号诉愿决定书),已对劳委会提起行政诉讼,企图再次否定研究生助
理的劳动身分!我们认为:承认助理与学校间具有雇佣关系,并不会如同校方所说破坏师
生关系,反而能使师生关系更为正常——因为确定正常的劳雇关系,才能维持师生间基本
尊重与信任,避免不合理之待遇发生。且台大做为高等教育的带领角色,更应以宏观视野
看待校园助理劳动权益问题。
以「学习」取代「协助教学」
无独有偶,就在校务会议(102.06.08)前一天,教务会议通过《国立台湾大学教学助理
制度奖励金实施办法》(102.05.21),修正原本的《国立台湾大学教学助理制度实施办
法》(101.10.12),以文字游戏将教学助理工作去劳动化,例如:「以协助教师提升教
学品质」(第一条後段),改为「以体现并深化学生专业知能学习」;以及「教学」活动
名义改成「学习」活动(第二条後段),内容却一样是学习教材准备、分组讨论、实验、
实习、课业谘询、语文练习、作业批改、技术操作等活动」(第二条第二项修正)。
这种修法方式,只是将协助教学「取代」为学习,只是以学习之名,掩盖学生付出劳
动、协助老师教学的事实。在100219奖励金专案会议尚未结案之际,以行政会议、教务会
议修法通过「去劳动化」,是根本上排斥学生代表的提案空间,由此亦可看出:校方没有
意愿与学生进行沟通。
对於台大校方接二连三,毫不间断地掩盖学生担任助理之劳动事实,我们要表达最严正的
抗议!我们认为:台大做为台湾最顶尖的学府,不应歧视劳动本质,以低阶想像劳工阶层
与处境,并处处以台大人为「精英」、「世界一流人才」等字眼,否定研究生应享有的劳
动权益与保障!
台大校方对研究生劳动权益的一连串作为,包含修法「去劳动化」及向劳委会提出诉讼等
,在在证明这座学术殿堂不仅未实现其所谓的「提升研究生价值」,反倒以师生框架限制
研究生劳动权益的追求。我们在此要向台大校长李嗣涔、学务长杜保瑞等人提出最严厉的
指责,期盼你们莫忘自己的学术良知。同时,我们也要呼吁台大校方:立即撤告停止诉讼
、承认研究生助理之劳动身分并改善研究生之劳动权益!
研究生协会会长林飞帆
学生会会长林韦翰
学生代表大会议长徐亦甫
校务会议学生代表蔡维哲
参考资料:
第44届研究生协会《研究生奖励金实施办法》修正提案:
https://www.dropbox.com/s/a3gtjucs7rhzewk/ntugsa_0422.pdf
101学年度第2学期第2次校务会议各单位书面报告:(页15-6)
http://host.cc.ntu.edu.tw/sec/AffairsMeeting/101-2-2report.pdf
《国立台湾大学教学助理制度实施办法》(101.10.12):
http://ctld.ntu.edu.tw/doc/fd/TAr_1011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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