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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校园] 09.09.21 会长周记 no.5
时间Tue Sep 22 13:34:00 2009
※ [本文转录自 NTUSA 看板]
NTUSA 22nd│22nd学生会会长周记
no.5 / 09.09.21
9/16法学院召开了针对研究生收费问题的第二次公听会,在
参加了这次的会议之後,我不禁觉得:法学院向研究生收取冷气
费用,只是反映了校方渴望迈向百大而采取的措施时,所产生问
题中的冰山一角!
以下分点叙述
「法学院研究生冷气费事件」的背景、台大财
务状况及我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背景
(冷气费事件的始末可参考ptt1 NTUSA板#1Ai4mj8K)
9/16法学院召开了针对研究生收费问题的二次公听会。
反对
收费的同学在此次公听会中,就院方提出的收费方案提出了五点
声明:
(一) 据建筑师表示,有空调之研究室是法学院的「基本设施」
,而非院方所表示的「特别福利」或「奢侈品」。
(二) 向研究生收取冷气费,依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收取费用
办法」第五条,有变项调涨学杂费的嫌疑。
(三) 依九八年四月廿一日的「节电方案规画会议」,一般单位
应自行负担使用电费的15%,法学院负担不起吗?
(四) 院方选择「以时计费」而非「以度计费」,更加浪费。
(五) 研究生缴了百分百的使用电费,院方只要缴15%给校方,那
其他呢?
(六) 本案涉及学生权益,应保障资讯公开与程序参与。
院方也针对此五项诉求分别提出回应:
(一) 空调设备确实为基本设施。
(二) 学杂费本就不能反应时况,应当额外收费。
(三) 院方确实负担不起各单位的15%电费。
(四) 在与厂商沟通之後,以时以度皆可以讨论。
(五) 15%是为了要填补院方的财政困难。
(六) 院方基本上同意资讯公开与程序参与权。
会议最後双方达成几项共识:
(一) 10/4将能够有四名学生代表参与院务会议。
(二) 往後的院务会议,可依《台湾大学组织规程》之规定,让
十分之一的学生代表参与,并拥有表决权。
(三) 院方尽速公布法学院财务状况。
(四) 院方应於院务会议上,就「台大校方节电方案,法学院仅
须负担15%,却向同学收取100%之电费」之争议,进行讨论。
(五) 订定观察期,确实计算院内电费与研究室电费运作状况。
(六) 收费办法应通过法定程序(院务会议、校务会议)後,始
能向同学收费。
(七) 学生不排除举办公投。
(会议记录可参考ptt2 mementomori板 #1AicnBNt)
此次的公听会院方虽未决议是否收取冷气费用,但至少在程
序上已同意让同学参与院务会议讨论,且同意再订定观察期,确
实计算院内电费与研究室电费运作状况後,再做收费讨论。
二、台大的财务状况
现在,让我们重新聚焦在两个问题点:
(一) 究竟法学院为什麽要开始向研究生额外收取冷气费用?
(二) 面对快速扩张的台大校园(五栋大楼的新建),校方是否
有足够的财务支撑水电支出?
我认为,此事件暴露的不仅仅是院方财务压力,更是台大整
体营运的财务压力。
根据《台湾大学97年度收支情形总表》,在台大一年109亿
的总收入中,有57.60%的经费来自於教育部的经常补助,有14.74%
为台大自筹经费(含学杂费、推广教育收入、建教合作收入等)
,另有27.46%为近五年教育部五年五百亿《迈向顶尖大学计画》
的补助款。其中,
学生所缴交的杂费收入仅占台大自筹经费的1.14%
,也就是说,
台大有超过一半的营运经费为国家所补助,而学
生所缴的杂费占校务收入是非常低的。
近几年,电费逐年上涨,台大面对37%电费涨幅与五栋新建
大楼的水电费,总体电费将增加1.1亿元;此外,随着经济环境
的影响,银行利率调降,财务操作收入将会减少一亿元。面对预
期的两亿元财务缺口,台大在97年度下学期即着手推动全校省电
措施,要求每栋大楼的管理单位将自付15%的电费。
因此,法学院才会在本学期暑假於法学院新馆──霖泽馆、
万财馆落成启用之初,向法学院研究生收取所谓「15%」的冷气
费用。
三、捐款建物
究竟,院方该不该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收费?若是,那
麽该「怎麽收费才算合理」?
我认为,应由法学院的全体师生共同讨论与决定。但台大在
接受校友捐款新建院所的同时,是否曾经做过全盘的校园与财务
规划?
面对高水电、高物价时代的来临,台大虽面临财务吃紧、师
生比例膨胀等问题,但对於校友或外界的建物捐助似乎总来者不
拒。然而,
捐助者往往只愿意负担新建大楼的硬体费用(其实也
只有建筑物外部,有时候连大楼内部的硬体教学设备也需要学校
自行负担),而後续的营运费用,让台大已经吃紧的财务状况无
疑是雪上加霜。也难怪法学院必须用各种名目向学生收取费用,
以填补院务财政压力。
然而,新馆水电费的负担问题,也并非是法学院独有的。
拥有四栋系馆的电机系,前系主任现任校务会议经费稽核委
员吴瑞北教授曾指出,在电机新馆明达馆落成启用之初也发生类
似法学院的财政问题,而电机系最终是由教授自行吸收水电费才
解决。
四、解套方案
从上述应该可以看出,解决各单位水电费与财务问题,学生
所缴交的学杂费并不足以应付学校硬体设备的使用,
以「使用者
付费原则」向学生收取费用更是未见合理的解决方式。
校方对於校务发展──不论是学生人数、教学设备、硬体设
施的扩张上,都应做全盘而审慎的评估,在校园能够以「永续」
发展为前提之下进行讨论与决策,并保障现有校内师生的权益,
而非盲目地追求扩张。
我认为,台大校方在「追求卓越、迈向顶尖」的同时,实应
检讨校内现有的各项政策,让台大硬体设备变得更好的同时,学
生对於校园的感受也变得更好!
***
:: 工商服务时间 ::
学生会将於
本周二(9/22)、四(9/24)18:45分别在
综合
203与
二活602举行招募新血说明会!欢迎本学年对於学生会活
动及参与各部会有兴趣的同学前往参加!现场备有小茶点哦
:)
伟哲 0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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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10J:台大没资格讲使用者付费好吗= = 09/24 19:34
2F:→ J10J:研究生就算不修课也得缴学费...这哪里算使用者付费了!! 09/24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