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er (欢喜的做我自己)
看板NTUGSA
标题[情报] 台大学生就学贷款合作专案
时间Fri Mar 27 16:44:26 2009
※ [本文转录自 NTU 看板]
作者: newer (欢喜的做我自己) 看板: NTU
标题: [情报] 台大学生就学贷款合作专案
时间: Fri Mar 27 16:36:08 2009
详情请上学务处生辅组网站
http://tinyurl.com/cmz7pq
一、申请资格与方式:
(一) 申请资格
1.学生须为全时修读国立台湾大学之学士、硕士与博士学位者,惟不含在职专班、进修推
广部、管理学院EMBA班、企管专班与学分班学生。
2.借款人须年满20岁以上。
3.借款人与保证人均应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并有户籍登记。
(二) 申请方式
1.学生未成年
(1)以台大在学学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为借款人,并以学生与另一
名法定代理人为连带保证人。
(2)若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人死亡或是父母双亡,则以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为借款人,并
以学生为连带保证人。
2.学生已成年
以其国内亲属(三等血亲或二等亲以内之姻亲)为借款人,并以该学生为连带保证人
(三)申请文件:就学贷款申请书、国民身分证、近三个月内申请之户籍誊本、入学通知
文件或学生证或注册学杂费缴费通知单据(含学生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或配偶,如
户籍不同者须分别检附)
二、贷放条件:
(一) 额度:以每学期新台币6万元为计算原则,须扣除已完成修读之学期
数,其中修读学士或博士学位者申贷最高为新台币84万元,修读硕士学位者最高为新台币
48万元(其中就读医学院所、药学院所、牙医系所、兽医系所之学生,以每学期新台币8
万元计算,须扣除已完成修读之学期数,其中修读学士与博士学位者最高为新台币112万
元,修读硕士学位者最高为新台币64万元)。
(二)利率:依玉山银行一个月定储利率指数(目前为0.94%)固定加码1.19%
机动计息(现行利率为2.13%)。
(三) 贷款期间与宽限期:
1.贷款期间—以学生实际修读年数× 2为计算原则,其中修读学士或博士学位者贷款期间
最长为14年,修读硕士学位者最长为8年。
2.宽限期—以学生实际修读年数加计1年为计算原则,其中修读学士与博士学位者最长为8
年,修读硕士学位者最长为5年。
三、动用方式:
每学期凭学生证或入学通知文件或学杂费缴费通知单据或其他证明文件及
动用申请书申请拨付,每学期限动用一次,每次动用金额最高为新台币6万元,惟每次拨
款日与缴款日须为第一次拨款日之相对日(其中就读医学院所、药学院所、牙医系所、兽
医系所者,每次动用金额最高为新台币8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 本贷款申请书下方借款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亲属)与保证人(另一法定代理
人)的亲签栏位需由当事人确认贷款相关事项後亲签,不得由学生代为填写。
(二) 宽限期间内每月依规缴纳利息,宽限期届满则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摊还本息。惟学
生於开始按月平均摊还本息起,其年收入未达每年应摊还本息之二倍,得向本行
申请缓缴本金,缓缴期间最长为一年,且申请次数以一次为限。
(三) 经查学生因故退学或休学或转学,以於退学或休学或转学後半年起依年金法按月
平均摊还本息为原则,且不适用上述缓缴本金申请。
(四) 此专案贷款期限与宽限期限原则不因学生双主修、修辅系与延毕等因素加长。
(五) 本专案申请前提以学生上一学期平均成绩应达70分(含)以上(不包含第一次申贷
者)或无重大操行瑕疵(如记大过以上处分)为原则。
(六) 案件审核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透过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转寄至每位学生校内
专属学号联络信箱。
(七) 本专案有效期限为2009年12月31日。
(八) 玉山银行保有案件文件徵提权与最後准驳权。
(九) 学生须於玉山银行和平分行开户〈已有本行其他分行帐户者,仍需再开立〉
借款人可就近於玉山银行任一分行开户〈不限和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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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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