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qq (地图工作室)
看板NTUGSA
标题Re: [转录]Re: [问题] 水源脚踏车拍卖价格违法
时间Thu Oct 5 14:43:57 2006
以受害者立场,简单讲明我的诉求:
1.脚踏车售价在400-700之间,台大总务处事务组及台大研究生协会
明确违反台大校规(国立台湾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办法)规定,
除退返超过400的费用外,并追究相关人员之疏失
2.关於厂商今年恶性拆除脚踏车篮子的事,给予惩处
(附注,我学弟去年买车,可没拆篮子)
3.我花了950元,但是只得到600元的收据,而且没有发票
此事已经涉及不法,请总务处事务组说明其他350元的流向
否则我会通知国税局来查帐
在此说明,由於我的收据上面盖着「国立台湾大学事务组」官印
以及「总务处事务组陈**」印监,而且脚踏车钱与大锁钱『还是同一个人收的』
当初我得到买车消息,也是台大计中以总务处名义寄到全校师生信箱
上面联络人也署明「总务处事务组陈**」
因此不要跟我说此事跟台大校方无关。
至於学生会转引台大校方的讲法:
「此学期脚踏车销售人名义是研究生协会,
价格方面继续依照上学期研协所定价格,
只是委托总务组代为拍卖,
故价格并不受交通管理办法限制(下略)」
请台大研究生协会说明,为何贵单位不受台大校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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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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