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ryou (打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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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请问一下有关於研究生办助学贷款
时间Sun Aug 27 20:11:28 2006
※ 引述《INEEDPOST (昵称有意义吗??)》之铭言:
不好意思,忝为大学法运动一员,
这条规定即是当初我们所坚持及起草的,
对於有误解的部分,要澄清一下。
所谓的全校性学生会的全校二字,其指涉的意涵相当清楚明确,
即是所有在该校具有学籍的学生皆是。
所以我不懂你文章脉络,是否想表示,可以不只一个,
那麽研协也可以成为另一个?研协当然可以代表所有研究生,
但是研究生协会要如何代表其他大学部、进推部?
研协会因为先天结构的问题,即便补足了立法、司法两权,
还是难以成为全校性的学生会。
新大学法第三十三条中的正确法律用语是:
「大学应辅导学生成立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之学生会」,
台大学生会也确确实实是由全校普选产生,
无论学籍是进推部、大学部、在职专班,
都有权参与台大学生会选举。
另外关於诸如研协会现在已经独立是事实等论调,
其实,没有人会反对,或是能否认研协会现在是一独立的学生自治组织,
就像所有院、系、进推部学生会一般,不说层级两字,
而说这是一种类似「集合」的概念,所有研究生是研协会的成员,
但所有研究生也都是台大学生会的成员。
在集合的概念之下,这是没有问题的,
就像我曾经是社科院学生会的成员,也是台大学生会的成员,
独立是指台大学生会的行政权从来就无权干涉或是管辖研协会。
至於我所提出关於历年来,研究生参与学生会的运作并进一步担任要职这些例子,
很想听听持「台大研究生不是台大学生会成员」在法制上能提出什麽意见与道理?
很多事情就是法制的概念,例如所谓的研究生协会乱搞,
跟有没有研究生协会立法机构没多大关系,「是两码子事」,
但无论是学说还是实务上,怎麽会是彻底没有关系的「两码子事」?
我还是紧扣那两个例子,如果研协会有立法机构,
那麽研协会长如何得以无所节制的任命数十位乱七八糟什麽概念都有的首长?
立法机构可以出面制衡。
如果研协会有立法机构,那麽研协会的经费当然会有机构可以监督,
怎麽会有私募经费遭到乱花的可能?
所谓的没有关系,是要推翻我们这些念法政科系院所所教导的「最基本」信念吗?
单单只有行政权,而没有独立的立法、司法权,对成员的保障可以更好?
这是不可能的事。
另外关於「学生会无法了解研究生需求,甚至更可能会削弱研究生的权利」这样的论调,
更是难以经的起政治学理论和实务的检验,研究生一直以来都是学生会成员,
就算学生会行政干部颟顸无能真的不能了解研究生的需求,
难道研究生成员不会反应?反应之後学生会能不处理?
用最简单的系统论就可以了解,
如果学生会真的不能满足研究生的需求甚至侵害权利,
那麽这个系统自然就会崩溃。
不同层级的发言,言论内容所被要求的理据层级自然不同,
担任过相当的位置,发言除了「我认为」与「自己用逻辑推出的道理」之外,
更要能讲的出法制和法逻辑的依归和标准何在,
例如,研协要怎麽纳入学代会监督?
学代会其实就是学生会,所谓的台大学代大会,就是台大学生会的立法系统,
我们通常说的台大学生会是指台大学生会的行政权,
但台大学生会还有学代大会这个立法权,学生法庭这个司法权,
研协要纳入学代会监督这样的要求,是缺乏基本法逻辑的,讲到法,
还是回到公投,公投如果不讲法,没有法,
那麽自然不会有法效力,更别谈拘束力了。
事实上,前文我所提的,和一些之後被回覆的列点,
才比较像真正的两回事,
因为那些列点的回文没有办法真正的处理我所提出的论点,
没有办法驳倒或是解决,而仅仅是提到另外一边,以各自表述。
很多似是而非的论点,其实是不合於法政学说,也不合於实务,
没办法说服我们学法政背景出身的。
但我仍然相当钦佩你任内的政绩,你是一位相当优秀的会长,
毕竟术业有专攻,在你的专业领域里,我们也难以望其项背。
: 1.重点是研究生独立公投确实过了,独立也是现况。
: 2.有一监督机构和确保不会违法乱纪根本是两码子事。
: 学生会也有不少辉煌的历史...(不过我赞成重整,将
: 研协纳入学代监督;不过学生会会愿意的机会不高。
: 就像中共会宣称放下台湾的主权一样难)
: 3.研协代表研究生发言与争取权力,是许多研究生直觉
: 的反应。像这次『体检』事件,研协被批的这麽惨,
: 就是大家觉得没尽好本分。
: 4.研究生事务有许多是大学部学生无法了解的,这次研
: 究生体检问题,学生会会长能很快反应,我想有很大
: 因素是这届学生会会长是由研究生担任。但我想这应
: 该不会是常态,甚至以後很难再有机会。
: 5.另方面研究生担任学生会会长,是否可以了解许多大
: 学生的需求,所办的活动类型大学部学生是否喜欢,
: 我想还要进一步观察。
: 6.独大的学生会会让学校很难摸头牵制,但却也使研究
: 生权力大为减少,因为研协现有校内权力大致等同学
: 生会为『校自治组织』,弱化的研协会使研究生声音
: 难以发声,吾私心以为万万不可。
: 7.大学法修改,学生自治组织有了稳定的财源,这点是
: 学生运动重大胜利,要感谢学生会许多长期争取的学
: 生。
: 8.大学法中,只明文要有全校性的自治组织,但是否仅
: 只唯一一个,并未规定。私以为大学部和研究生的事
: 务本就分开,如研究生的条款,大学法本就另款规定
: ,自治组织分别存在也是很合理的。
: : 学生自治历史不能仅以片段来定位全盘关系。
: : 当时公民投票的法源基础在哪?在现在能找到的法规里,
: : 台大学生自治确实在相当久远之前即已订立公民投票办法(请见法规汇编),
: : 而这个投票显是不符合相关办法的,简单来说,这样的投票结果有什麽样的法效力,
: : 是相当值得商榷的。
: : 研究生为台大学生会一员,主要的法源基础是经全校复决的台大学生宪章,
: : 台大学生宪章经全校复决通过後,研究生的学生会成员当然地位即确立至今,
: : 莫说年年都有研究生当选学代大会学代
: : (在过去19年历史的大多数期间,研究生投学代大会的总票数远高於研协会长得票
: : 这仅代表,研究生参与学生会的比率绝不低於参与研协会),
: : 今年的学生会会长选举结果甚至破了创校纪录,由研究生出任,
: : 而学代大会是什麽?是学生会三权分立的立法机构,
: : 学生会长更是全体学生会成员的法定代表,
: : 台大代联会改制学生会之後,研究生的当然成员地位着无庸议,
: : 或者,研究生在情感上,
: : 会宁愿选择一个至今没有办法完成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学生自治层级,
: : 作为自己所属学生自治团体的最终依归?
: : 起码我就不愿意。
: : (简单来说,没有学生法庭作为救济途径,没有议会可监督行政部门,
: : 所以曾经有研协会长当选後,发出酬庸的官衔超过数十种,
: : 那位会长是真的封了几十个人作委员长、召委什麽的,完全破坏研协会自己的法治,
: : 但没有任何研协会成员可以制衡这样的违法乱纪,因为制度上缺乏三权分立。
: : 研协会私幕经费的流向更是因为缺乏议会,所以完全无法监督,这也不用说了)
: : 最後,退万步言,以台大改革派为主要体系推动了十几年的修改大学法运动,
: : 去年取得了重大突破,立院业已通过新大学法三读,并由总统令公布实施。
: : 国家立法规范,为保障学生自治之团结,避免学生力量之分散
: : (如果大学生是学生会,研究生是研协会,
: : 学校好拉一个打一个,对学生来说终究不利),
: : 所有大学皆应有一全校性质之最高学生会组织,易言之,
: : 这即是以台大学生会现行制度为蓝本做为立法的参考对象,
: : 如今涵盖研究生为学生会会员的学生会体制,
: : 已进一步成为了国家性质的法律规范
: : (其他学校的学生会可能迫切的要面临改制),
: : 而台大研究生究竟是否属於台大学会成员,
: : 就算仅依照新大学法,也相当确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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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还记得?共和国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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