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n0425 (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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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春第一炮~研协与体育室合办羽球比赛赶快报名
时间Thu Jan 19 11:19:46 2006
国立台湾大学综合体育馆羽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宗 旨:倡导全民体育,切磋球技以球会友,回馈本馆羽球办证会员。
二、指导单位:国立台湾大学。
三、主办单位:国立台湾大学体育室。
四、协办单位:国立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威尼克司有限公司(WINEX)。
五、比赛日期:中华民国95年2月18日(星期六)共一天。
六、比赛地点:国立台湾大学综合体育馆羽球场。
七、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必须为国立台湾大学综合体育馆羽球办证会员。
八、比赛分组:本比赛采团体赛方式,不分组别。
九、报名办法:
(一)日 期:自即日起至95年2月8日(星期四)下午五时止;一律采通讯
报名,以挂号邮戳为凭,逾期诉不受理。
(二)地 点:台北市罗斯福路四段1号 国立台湾大学体育室 李侑隆先生收。
联络电话(02)33665959分机257、传真(02)33669519
(三)人 数:每队可报名领队、教练、管理各一人(可由球员兼任),每队队
员(含队长)以八人为限;男队员若人数不足时,得以女队员替
补之;惟女队员人数不足时,不得以男队员替补之;中华民国羽
球协会认定之甲组球员不分男女每队至多一名,必须为国立台湾
大学综合体育馆羽球办证会员。
(四)每人限报名一队,不得跨队报名参赛。
十、 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采中华民国羽球协会审定之最新羽球规则。
(二)比赛用球:采中华民国羽球协会审定认可之羽球。
(三)比赛制度:
1.依报名队数多寡由主办单位决定赛制。
2.采三点双打制(男双、混双、女双)皆须赛完不得轮空,每一点21分不延长加分,
三点分数总和较高之队伍获胜,如分数相同时,胜二点者为胜。
3.各队参赛之队员不得兼点。
十一、比赛抽签:
(一)订於95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一时於国立台湾大学综合体育馆247
室举行(不另行通知)。
(二)逾时未到者,由主办单位代为抽签不得异议。
(三)赛程请於至95年2月16日(星期四)至国立台湾大学综合体育馆网页查询
(不另行通知)。
十二、竞赛规定事项:
(一)各参赛队伍应提前二十分钟到场准备出场比赛,并填写球员出赛名单,
超过规定比赛时间十分钟位出场者以弃权论,以大会时间为准。
(二)若出赛单位球员不足时,应於排点前向大会申明,并告知对方,
只可将球员排在前面各点之中不得有空点。空点一经判定,
後面未排之各点均是为对方之胜点。
(三)两队出赛时,双方球员应全体列队,核对球员之会员证无误後,开始进行比赛。
若有球员缺席时,该球员应在开赛五分钟内向裁判报到,并核对身份;
否则视同控点,该场比赛判为对方之胜场。
(四)为使赛程进行顺利,场地安排得由大会随时视情况调度,各队不得有异议。
十三、奖励:优胜队伍由大会颁发奖杯及奖品。
十四、比赛开幕时间为当日早上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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