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学期活动之主办人或公关於系学会学期初第1次干部会议时提出(开学第1周or第2周)
提出时需含书面企划书(时间、地点、流程、预算、预估参与人数)
预算须做成PPT
本次会议结束後,若为学校可补助之项目,由系学会向学校提出经费申请
请所有提出补助之活动负责人待到学校经费补助款审核下来後,再由系学会出面邀请所
有系学会会员一同参加讨论该项活动之补助经费上限
2.活动主办人或公关一同与系学会会员开会讨论,并将该活动截至当时的所有经费收支列
出明细,放置在PPT,使与会同学皆能审视,并於该次会议确认补助上限(开学第7~10周)
3.需提领补助款需含有学校统编:03734301之发票或收据,实报实销
4.於活动结束後,向系学会领取活动纪录表填写,活动纪录表中需含活动当天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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