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01714 (莫斯~~~~)
标题[转录][情报]新体盃
时间Wed May 6 20:23:41 2009
作者: blueols (乐天小咩) 看板: NTUF_BADMIN
标题: [情报]新体盃
时间: Tue Apr 21 23:14:15 2009
网页:
http://ntusportscenter.ntu.edu.tw/ntu/front/shownews.aspx?bid=482
主题 : 综合体育馆羽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 : 2009/4/21 上午 10:53:43
讯息内容 :
一、 宗 旨:倡导全民体育,切磋球技以球会友,回馈本馆羽球办证会员。
二、 指导单位:国立台湾大学。
三、 主办单位:国立台湾大学体育室。
四、 比赛日期:中华民国98年5月16日(星期六)共一天。
五、 比赛地点:国立台湾大学综合体育馆3楼主球场。
六、 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必须为国立台湾大学综合体育馆羽球办证会员。
七、 比赛分组:
(一) 一般组:具有学生身分之本馆羽球办证会员。
(二) 公开组:非学生身分之本馆羽球办证会员(含教职员工、眷属、校友与校外会员
)。
注:报名参赛队伍名单如具有学生身分与非学生身分之本馆羽球办证会员不论人
数一律报名一般组。
八、 报名办法:
(一) 日 期:自
即日起至98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五时止;
一律采通讯报名,以挂号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二) 地 点:台北市罗斯福路四段1号 国立台湾大学体育室 邱思旻小姐收。
联络电话(02)33665959分机264、传真(02)33669519
(三) 人 数:每队可报名领队、教练、管理各一人(可由球员兼任),每队队员(含队
长)
以八人为限;男队员若人数不足时,得以女队员替补之;
惟女队员人数不足时,不得以男队员替补之;中华民国羽球协会认定之甲
组球员不分男女一律不得参赛。
(四) 每人限报名一队,不得跨队报名参赛。
九、 竞赛办法:
(一) 比赛规则:采中华民国羽球协会审定之最新羽球规则。
(二) 比赛用球:采中华民国羽球协会审定认可之羽球。
(三) 比赛制度:
1. 本比赛采团体赛方式,依报名队数多寡由主办单位决定赛制。
2.
采三点双打制(男双、混双、女双)皆须赛完不得轮空,每一点31分不延长加
分,三点分数总和较高之队伍获胜,如分数相同时,胜二点者为胜。
3. 各队参赛之队员
不得兼点。
4. 各队参赛之队员如有本校羽球队队员仅能下场一点。
十一、比赛抽签:
(一) 订於
9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一时於国立台湾大学综合体育馆247室举
行(不另行通知)。
(二) 逾时未到者,由主办单位代为抽签不得异议。
(三) 赛程请於至
98年5月14日(星期四)至国立台湾大学综合体育馆网页查
询(不另行通知)。
十二、竞赛规定事项:
(一) 各参赛队伍应提前二十分钟到场准备出场比赛,并填写球员出赛名单,超过规定
比赛时间十分钟位出场者以弃权论,以大会时间为准。
(二) 若出赛单位球员不足时,应於排点前向大会申明,并告知对方,只可将球员排在
前面各点之中不得有空点。空点一经判定,後面未排之各点均视为对方之胜点。
(三) 两队出赛时,双方球员应全体列队,核对球员之会员证无误後,开始进行比赛。
若有球员缺席时,该球员应在开赛五分钟内向裁判报到,并核对身份;否则视同
空点,该场比赛判为对方之胜场。
(四) 为使赛程进行顺利,场地安排得由大会随时视情况调度,各队不得有异议。
十三、奖励:优胜队伍由大会颁发奖杯及奖品。
十四、比赛开幕时间为当日早上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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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qq01714 来自: 61.229.178.110 (05/0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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