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eigners (笨蛋)
看板NTUEService
标题[公告] 系队版版主门槛限制
时间Thu Nov 1 01:12:43 2007
有监於先前数资系羽版版主的「小小风波」,
本组长在此设立了关於组内系队、校队版版主门槛规范,
希望各系队、校队版版主能够多加注意,并采取「既往不咎」的措施,
即若在此规范出现之前担任上版主却不符合规范内之版主条件者,
仍可保有其版主之资格。
於国立台北教育大学组内担任系队、校队版版主之资格如下:
1. 现任系队或校队之队长、副队长、经理职位者,但同时担任版主人数不可超过三
人。
2. 若具有上述条件之人员皆已被罢免之系队、校队版,可由队上任一队员担任版主,
唯其所需具备之资格为上站次数/文章数:100/50,才可担任。
3. 已被罢免之前任系队、校队版版主,不可再开分身来申请版主职位,亦不可再经其
他管道(例:另立连署名单)来担任该版版主之职务。若有违反者,除将报请ID-Multi
之外,亦会将申请新增版主或复议申请之原有版主之职位拔除,因其为「明知故犯」
之行为,身为版主却不能遵守站规或组内规定,视为滥权,请各系队、校队版版主
注意,并不可再犯。
4. 若在办理队长、副队长交接後仍未更换版主职位之看板,会视其情况给予前任版主
提醒版主交接之事务,若经数次提醒後仍未交接版主之看板,列入看板观察名单中
,并再度劝告版主要记得在交接队长、副队长後要交接版主职务。
5. [落日条款]:在此规范设立之前业已担任系队、校队版版主者,既往不咎,予以继
续单任版主职务,但仍须在队长、副队长交接後交接其版主职务。
6. 本条款经公告两周後生效。
国立台北教育大学小组长foreigners
2007.11.01凌晨公告
在公告期间若有疑问者或要给建议之各位版主,可经由回文的方式来表达你们的意见。
请多加表达出你们的看法,以建立起更为完满的版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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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9.25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