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dulaw (ied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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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教育部高县勘灾,允全力协助重建
时间Tue Aug 11 22:08:14 2009
发稿单位 国民教育司
单位联络人 邱乾国
发布日期 98-08-11
联络电话 (02)7736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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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政务次长吕木琳本(8月11日)日至高雄县了解莫拉克台风造成损害情形,除实地走
访大树国小、登发国小及凤山商工,并於大树国小与高雄县政府教育处李黛华代理处长、
郑美月科长及甲仙乡甲仙国中、宝隆国小及桃源乡兴中国小校长进行座谈,听取高雄县受
灾情形简报。
高雄县政府表示,目前受损情形较严重之学校分别为甲仙乡小林国小及那玛夏乡民族国小
全毁、那玛夏乡民权国小半毁、民生国小土石流达红色警戒、三民国中土石流覆盖校舍,
以目前受损情形推估,三民国中复建需求约达1,500万元,民族国小约需2,000万元,此外
桃源乡、甲仙乡及六龟乡则因通讯及交通状况不佳,部分学校受损状况仍未明朗,仍需持
续进行了解。
教育部吕次长於听取简报後指示,现阶段仍请持续进行人员抢救工作,淹水渐退学校请持
续进行清理及消毒工作,後续教育部将进行以下协助:
一、中央将全力协助後续重建工作,请高雄县政府持续了解统计受灾情况,并推估复原所
需经费。
二、请高雄县政府以8月31日完成开学准备为短期复建目标,教育部并将先行拨付2,000万
元紧急复课所需经费。
三、请高雄县政府依各校受损情况评估复课策略,包含:
(一)可原校复课者,尽速清理消毒後,原地复课。
(二)因道路交通状况而无法复课者,持续了解交通复原情况,并评估於其余处所集中复课
或交通接送之可行性,并应考量住宿及膳食问题。
(三)受损情形严重无法原地复建者,除评估另行觅地重建之可行性外,於重建期间之复课
措施,亦请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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