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areal (sjd)
看板NTUE-LAW
标题[考情] 司法官及律师考试制度改进专案报告
时间Tue Jul 14 15:48:01 2009
考试院今(14)日召开第11届第35次会议通过「司法官及律师考试制度改进专案报告」,
未来考选部将依据院会审议结果,研订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官考试规则及
修订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考试规则,拟自民国100年实施。
本次审议通过之司法官及律师考试第一阶段改进方案,主要重点为:
一、 考试方式及程序:维持司法官、律师分别考试,司法官考试与律师考试之笔试
均采二试,计分第一试、第二试。另司法官考试第三试为口试。
二、 应试科目:司法官及律师考试第一试及第二试应试科目均相同。
第一试笔试录取标准为全程到考人数33%;
第二试笔试录取标准依需用名额加成10%进入第三试口试,
并依应考人考试总成绩及需用名额择优录取。
第二试笔试成绩有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第三试口试成绩未满60分者,均不予录取。
考选部同时表示,民国100年司法官及律师考试第一阶段改进方案实施後,
将赓续研议采行法官检察官律师三合一考试,
其间将先完成高等考试法官检察官律师考试条例草案,报请考试院审议後,
函请立法院审议,预定於民国103年实施。
--
H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49.181
1F:推 iedulaw:一 一""................. 07/14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