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dulaw (iedulaw)
看板NTUE-LAW
标题[讨论] 高级中学组织编制问题研究
时间Tue Apr 14 01:02:42 2009
这次立法院法制局呈供委员参考之专题研究报告之一
题目名为「高级中学组织编制问题研究」
行政院为顺利推行学校业务,於97年12月18日以院台教字第0970094310号函送「高级中学
法第二十条修正草案」至立法院审议,并於草案中明定总务处之组长由职员专任,另修正
学生事务处负责生活辅导业务之组长,得由具辅导专业知能的人员聘兼。
该报告最後提出之建议如下:
1、学生事务处负责生活辅导业务之组长,由具辅导知能之人员聘兼。
2、修正「各处室之组长除总务处之组长由职员专任及生活辅导组之组长由具辅导知能之
人员聘兼外,其余组长均由职员兼任或由校长聘请专任教师兼任。」
3、增订「私立高级中学总务、人事、会计人员得由校长聘请专任教师兼任或由职员专任
。」
以上供大家参考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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