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dulaw (iedulaw)
看板NTUE-LAW
标题[情报]
时间Fri Mar 6 20:14:57 2009
上次上课老师所提的修法
是目前教育部正在研拟、通盘检讨的草案
行政院网页有列
优先法案「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第43条」修正草案
http://www.ey.gov.tw/ct.asp?xItem=51110&ctNode=2294&mp=1
两者并不相同
由於第31条与第43条修正有急迫性
因此经行政院会通过後
以优先法案方式送立法院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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