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yso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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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系学会补选
时间Sat May 23 02:55:18 2009
※ 引述《sscs (霖)》之铭言:
: 由於这次的票数只有71票未达到过半的标准77票
: 所以需要各位再次一起帮忙进行改选的活动
: 时间定在下礼拜二的7.8节课
: 一样是在F508内进行投票
: 让我们大家一起迎接新的系学会诞生吧~
: 谢谢~
: 这次的选举没有做到应有的制度实在很抱歉
: 在此在这像各位郑重的说一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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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个人论述篇幅过长,若不想耽误您自身宝贵时间,
请跳出本文或直接跳到文末读取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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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谢谢当天在现场全程顾票箱的佩霖跟另一位戴眼镜可爱学弟(是炜鹏吗?),
以及其他选务相关人员。
关於此次系会补选的公告事件,在此提出一些个人的想法及建议。
以下想法及建议皆
参考目前存在之系会章程提出
章程参考网址:
http://cssa.ntue.edu.tw/drupal/?q=law
1.选务人员所提出之未达过半的标准77票
77票是怎麽来的呢?
直觉的计算方式就是把
全系学生人数*50%
全系人数=[大四(38)+大三(39)+大二(38)+大一(38)] * 50 % = 76.5
大约就是77票
#注
但在此提出不同的看法
A.合法投票会员人数的计算方式:
依章程内容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凡为「资讯科学系」之学生皆为本会之会员。
第二条 本会会员应享之权利如下
一、会员拥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第三条 本会会员应尽之义务如下:
二、会员应於注册时缴交系学会费。
四、会员未尽其该尽之义务,将自动丧失系学会所提供之福利及保障。
依照这里第三条规定,未缴系费的应也自动丧失投票权利了,
其实我并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未缴系费。但保守估计上上下下加起来也有个十多人吧。
大三转入学生部分记得曾经在系员大会上有讨论到说不用再缴费,所以仍保有投票权
大二转入学生比照原大二生办理,应缴一年费会2000,否则理应丧失权利。
B.选务工作人员应否计入合法投票人员:
照大家认知的常理来说,选务工作人员应排除在合法投票人员之外,
但本系地小人稀,系学会章程也找不到选举罢免法相关规定。
不过为了选举的公正性,个人建议理应排除。
如果照合理计算:
选务工作应有票务、计数、亮票、唱票、验投票人身分、
监察投票过程、票匦监察、各级政见蒐集、事项公告....等等职务。
依本系规模至少应有五人才能胜任。
不过,我也不知道有今年排了多少人?
如果依照A.B.两项因素再加入计算过後,合法投票人数的半数真的还有77人吗?
[ 全系学生人数-未缴费人数-选务人员] * 50% < 77 此结果必然成立。
2.办理补选举之不适当
A.理由不适当
办理补选的理由无非就是合法投票人数少於50%,
针对这点以上已提出个人见解。
在此继续提出系会章程中相关规定的疑问,
第六章 选举与罢免
第一条 候选人资格凡本会会员皆可登记竞选会长。
两组候选人四人都缴费了吗? 若未缴费是否丧失当然会员的资格?
如果丧失会员资格,那当然就没有理由参选是吗?
这问题其实不重要,有点像是在吵马英九有没有美国护照一样,
我只是单纯问爽的。
我也不知道这四人都缴了没?
在大家不愿意面对系会这沉重的烂担的时候,有人愿意出来选就谢天谢地了。
所以我们还是跳过这问题好了。
第二条 选举
五、选举组数为一组时,需获可投票人50%票数以上为当选。
很遗憾的,章程中其实只有规定选举组数为
『一组』时,
需获可投票人50%票数以上为当选。
那
两组以上咧?
我们会自动的想当然尔,
有两组一定会有厮杀场面,
有厮杀场面那两方一定会有各自的支持者摇旗呐喊外加千军万马的拼斗。
轻轻松松也会超过50%。
但是,此刻资科皇朝内居然一片和谐,平静到近乎冷感。
那两组到底怎麽样规定呀?
章˙程˙没˙说..........
法律规定,没说的事情你就不能够用想当然尔的心态去解释,这就是法律漏洞的由来
那这麽说,
没规定当然就得当做没有这限制来处理,
所以,提出少於合法投票人数50%的理由要求进行补选,是否有其正当性?
这样一来,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两个疑问。
a.理由是否正确且符合章程规定?
b.若a.为是,那合法人数计算方式是否有误?
这一点要请选务人员再帮忙费力解释说明。
B.时间不适当
假设之前的疑问都解决了,哈,那我们就来个重选吧。
但目前订下的时间适合吗?
周二下午7、8节........
来看看大家5、6节的课表吧
大四:无共同课,若无选修英文阅读写作,不会来学校。
另外,学长姐们有几组人马要去毕旅了,不会在台北。
大三:无共同课,就算有课会来吗?可能也不会....
大二:演算法,敢不来的你实在是太有guts了。
大一:男生军训都有修吗?没有的人愿意等到三点半有多少人呢?
那大一学妹们呢?
恩,好吧,为了系会兴亡着想,没课来学校一下好了。
但这样能掌握的人数,有甚麽确保能超过合法人数50%的理由?
没有的话,我们一口气先来订一下第三次、第四次甚至第五次投票时间好了。
依课表最佳时间还是周四中午,但
下周四端午放假。
下下周起大四学长姐们已经都停课了,除了选、补修低年级课程的学长姐以外。
少了几乎一届的人,怎麽算都很难超过合法的50%。
再往下找六月的时间,其实已经於法不合了。
第六章 选举与罢免
第二条 选举
一、本会应於每年五月三十日前举办会长改选,并於学年度结束前交接完毕
3.选举结果判定之建议
讲了这麽多,那怎麽办咧?
个人几个简单建议如下:
A.舍绝对多数;采相对多数
能计算出71票,想必也把两组候选人得票数以及废票数都清算完毕了。
是不是请选委会计票、唱票人员先将第一次选举结果给公告。
(虽然当时我在场,但还是把公告事项留给选委会吧)
我们就采取相对多票的那一组来宣布当选。
这样应能将时间、人力、物力节约到最小浪费的程度。
如果有争议,那再请有意见的朋友来提出抗辩、选举不公、要求封箱验票即可。
有71人投票,往好处想,再加上当天中午练习系篮无法来投票的成员们,
其实已经有满多人关注这次选举了,相较於过去的投票率。
个人已经觉得这次投票的人数相当的乐观。
B.考量票数相差悬殊性
公布投票结果之後,想必只有两种情况:
a.票数悬殊极大
这个情况我想争议性会小很多,大家应能心甘情愿的接受选举结果。
b.票数悬殊仅个位数
那就视落选组别及其支持者是否要提出抗辩,坚持无效之诉。
如果真的想要,那再来讨论怎麽判断处理好吗?
但服务系上不是只有当上正副会长一途,
可以共同组织系会,做一个衬职的系会干部,我们依然能感受到你的光和热。
历届当会长的,不管是维逸、爷爷还是辰光,
哪一个不是累得要死?
还得应付我这种有意见又爱叽叽叫的家伙,
系员大会可能还要被我冷不防戳一刀..........吓吓你先。
C.其他投票考量
讲到这里了,
如果选委会还是坚持重选,那我建议,
a.彻底调查合法投票人名单,并造册於投票时核对身分。
b.提出补选结果未能满意时的配套措施。
(人数依旧不足、与第一次投票结果不同时的争议...等等)
c.考虑网路投票的可能性,来避免时间紧迫性以及增加地点的便利性。
(身分验证、投票时间限制...)
另外,建议往後有选举举行时,麻烦请选委会多注意选务工作的进行:
例如:
1.合法投票人签到名册准备。
2.投票人身分验证(应该没有选务人员认识每一个投票系员)。
3.投票区请彼此区隔,以尊重彼此隐私权。
4.一次限制一人进入投票区。
5.投票动线规划,选务人员协助会场引导。
6...........其他请自己补充。
结 论:
1.参考目前既有之系会章程,建议不要再办理补选,以免劳民伤财、伤身又伤心。
仅依照首次投票结果之相对多票决定胜选组别即可。
2.若选务人员仍执意要办理补选,烦请先就系会章程释疑,
并提出後续可能产生问题之相关配套措施。
3.我不想要在没课的时候,还为了投票跑学校一趟。
#注:各系人数由系上通讯录记录为主
其中大二扣除信延(天大地大)、大三扣除孟颖(日本交换)加上(伟欣、翼麟、峻翔)
资科三 洪伟顺 951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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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81.187
1F:推 aeolus1215:可是没交会费都能当会长了耶 05/23 03:16
2F:推 ms941251:网路投票是好主意 05/23 03:50
3F:推 rockmyangel:辛苦了顺哥 投票就是这麽回事 05/23 09:35
4F:推 WAYS22275:P币可以给我吗? 哈哈 05/23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