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manood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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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版主公告]板规
时间Tue Sep 14 14:07:26 2004
1.禁po广告文,违者予以删除,不另行通知。(表演讯息不在此限)
2.非属本班公共事务,标题禁止使用"公告"二字,以免扰乱视听,
违者予以删除,不另行通知;唯作者为本班同学时,则予以警告并要求修正,
若经通知一周内并无改善,亦予以删除,不另行通知。
今後请依文章内容及性质斟酌使用替代语汇,如启示.讯息...等等。
3.相同内容之转录文章,无论标题、作者是否相同,以一篇为限。
第二篇以後将予以警告;两日内未删除者,视为广告信;
该作者、原po作者以及第一篇之作者列为水桶观察名单。
4.表演讯息保留至演出其结束,过後删除,不另行通知。
5.以上条文经公告後实施,并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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