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dormm6 (男六生治会)
看板NTUDormM6
标题[公告] 生治会近期事项公告
时间Tue Oct 27 13:55:17 2009
嗨
跟大家简报一下最近的事:
1 男六舍外的脚踏车停放区域是否列入锁车范围问题,我们跟教官讨论後,觉得该区域
系男六舍所属范围之外,应为北市政府管辖范围,故社会人士皆可停放车辆,我们无
法理根据执行锁车,故不列入锁车范围,若舍胞知道相关可以参考的法源依据,欢迎
告知。
2 上次舍胞大会有舍胞提议将洗衣板换成木头的,询问过现在男六舍洗衣板提供厂商,
目前只提供塑胶板,据该厂商所称,北部大多习惯使用塑胶板,故无提供木制洗衣板
。
3 学校吸菸区管理要点通过,生治会可提案设立吸菸区,我们会再针对此案做民意调查
,请见附录。
4 谢谢各舍胞提供洗衣机使用状况回覆。
男六生治会关心您~
附录:国立台湾大学户外吸菸区管理要点
98年9月29日第2592次行政会议通过
一、国立台湾大学(以下简称本校)为防制菸害,有效管理户外吸菸区,
依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规定,订定本要点。
二、本校场所全面禁菸,但局部室外场所得依本要点设置吸菸区。
吸菸区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吸菸区应有明显之标示。
(二)吸菸区不得设於必经之处。
(三)应符合相关法令规定。
三、户外吸菸区设置申请程序:
(一)各单位得视需要决定是否於教学或办公大楼外周遭设置户外吸菸区,
其设置地点应经该单位之直属一级单位讨论决定後,送总务处及校规小组初审,
再送行政会议审核。
(二)各学生宿舍区是否设置户外吸菸区,
由学生宿舍自治会与学务处学生住宿服务组讨论决定後,
送学务处及校规小组初审,再送行政会议审核。
四、户外吸菸区设置地点有变更提议者,其程序准用本要点规定之申请程序办理;
有废止提议者,由原申请单位讨论决定後,分送总务处或学务处核备。
五、户外吸菸区设置审核标准:
(一)
本校各一级教学研究暨行政单位得申请设置户外吸菸区,
并以设置一个户外吸菸区为原则。
(二)审核之应备文件:
检附「国立台湾大学设置户外吸菸区建议地点图」
(含说明及位置图)暨院系所等单位内部通过设置户外吸菸区等相关文件。
六、户外吸菸区其管理权责如下:
(一)校园户外吸菸区周遭环境清洁维护与安全等事项,由申请设置单位指定负责人,
总务处事务组及各分处不定期巡查,经查察造成脏乱及有违公共安全状况累计达三次者,
总务处得迳予通告废止,且原申请单位一年内不得再申请。
(二)学生宿舍户外吸菸区周遭环境清洁维护与安全等事项,
由申请设置宿舍指定负责人,学务处学生住宿服务组及各分处不定期巡查,
经查察造成脏乱及有违公共安全状况累计达三次者,学务处得迳予通告废止,
且原申请单位一年内不得再申请。
(三)设置、标志、标线及菸灰桶等,统一由总务处负责;
学生宿舍户外吸菸区部分由学务处负责。
七、本要点未规定事项,依菸害防制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八、本要点经行政会议通过後,自发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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