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gy (..................)
看板NTUDormM6
标题[建议] 校务建言---大家都来写一下吧
时间Sat Mar 1 16:40:55 2008
这次我在建言系统写的,有些写的怪怪的XD
希望大家也可以去建言系统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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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近来根据教官指示,学校推广宿舍鞋子不落地的政策雷厉风行。
但是,关於这个政策,就算免强要求学生完全执行,但连拖鞋都要收所造成同学的困扰,
已远远超过原本设定所欲达到的目的。以下将分析言之:
1.宿舍情形:许多同学在房间里都有铺设地砖,因此在房间里使用的拖鞋与外出所用的拖
鞋有很大的不同。而宿舍内空间很小,没有额外的空间可以放置拖鞋。且也没有所谓的玄
关,可供同学进出房间时穿脱鞋子。
2.所欲达到的目标:就是希望走廊整洁,以「达到欧美宿舍的美观」。或者更简单一点,
也许只是不想要打扰到走廊行走的人。
3.造成的不便:要出门的时候,同学势必需要先「光着脚」走到门外,拿到拖鞋才能穿上
。走廊比起室内要脏上许多,造成同学的鞋子很快的变脏,完全与「鞋子的功用」(保护脚
的乾净)相违背。
希望学校的政策可以放宽,毕竟,在目的与手段不相当的政策,很明显的违反平等原则。
在学生享有「自由」的基本权前提之下,要提出政策去限制,需要有充分的理由。
以「宿舍的美观」如此空泛的理由,所作的限制,显然违反目的与手段之间的相当性。严
重点,可能违宪。(虽然有大学自治,但前提是在保护学术自由)
而退一步言,若是为了「同学行走的安全」,则只要手段足以达到这个目的已足。为此,
强制将「所有的鞋子都放在鞋柜上」,也超越了必要性原则。毕竟,只要同学可将鞋子或
拖鞋,放在靠近柜子不影响行走的地方,即足已达到此目的。
而所谓「教务长的指示」,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正当性可言。限制人民的自由,以法
规命令有授权者为限,历来大法官解释均已指明。且法律保留的层级绝对不可能允许授权
至如此单纯的行政命令,而准许任意限制。
总上所述,完全限制同学将鞋子置於地面,是不合基本权的限制。有适度的限制,顶多在
「同学行走的安全」这样的考量之下,有其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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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白话点,宿舍是学生在住的。请问,学校的主管有何余地,以「自己的审美观」来限制
?至多,也顶多是「同学的审美观」有立场。
而且在民主社会,除非经由正当授权。否则,每个人都只对会影响到自己的事务有权利过
问。这也是自由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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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hegod13:大推 03/01 17:16
2F:→ believetruth:推 03/01 17:57
3F:推 believetruth:不过在建言系统中怎麽没看到 @@? 03/01 18:02
4F:推 davidlue:室友推:他想先请大家看看写得如何 修好再贴 03/01 20:10
5F:推 kirovgreat:有没有申请置放某些杂物的办法 例如根本不可能放进室内 03/01 21:05
6F:→ kirovgreat:的东西 例如刚洗过要晒乾的什麽机句球具之类的... 03/01 21:06
7F:→ nagy:因为学校还没有回覆 好像就不会出现在金玉集 03/02 01:06
8F:推 stevenacat:推等我研究所考完也要来写 03/02 12:11
9F:推 reb:宿舍本身就没有地砖 同学自己铺上去导致鞋子必须放在门外... 03/02 12:13
10F:→ reb:铺地砖本身就算是违法 破坏公物...除非你毕业要把他还原 03/02 12:13
11F:推 gordonhank:可不可已请学校定义一下宿舍学生自治不受干涉的范围 03/02 15:56
12F:推 ChienFong:教官那边好像有一本有关住宿方面的规定和定义=.= 03/02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