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yeah (大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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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新闻] 台大修宿舍,学生免费住,very good!
时间Wed Oct 12 19:24:05 2011
※ [本文转录自 NTU 看板 #1EbGc-eX ]
作者: wearytolove (夺真书生A.W.) 站内: NTU
标题: [新闻] 台大修宿舍,学生免费住,very good!
时间: Wed Oct 12 11:30:01 2011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91554
【新闻疑义548】台大修宿舍,学生免费住,very good!
( 榕树学堂绮萱 )
政治大学爆发住宿生集体抗议搬到新宿舍後收费过高争议,台湾大学上学期也因
整修国青宿舍,被住宿生抱怨施工太吵太乱,後
因校方祭出施工期间免住宿费,
及暑假搬离宿舍时由学校支付搬迁费摆平;清华大学则因原订上月启用的新宿舍
延後完工,安排所有住宿生免费改住其他宿舍,至今未有反弹声浪。
台大国青宿舍为赶在上月开学时完成整建,提前於五月中旬、学生放暑假前动工
,施工期间因粉尘、噪音不断,住宿生多次向学校抗议。台大住宿服务组组长窦
○林说,为平息学生不满,
施工区用木板阻隔,且施工期间住宿费全免,暑假学
生搬出去时还由学校付搬迁费。住国青宿舍的台大电机系硕士班张姓学生说,学
期间动工修宿舍很夸张,但因校方早就通知,加上免住宿费,多少平衡一点。清
大副校长叶○泉说,清大最新一栋宿舍清斋原定上月启用,因消防验收未过,校
方紧急安排学生改住其他宿舍,且免住宿费,无学生表示不满。清大生命科学系
一年级陈姓学生说,原本要住清斋,现免费住其他宿舍,感觉很棒
(苹果日报 100年10月12日报导:台大修宿舍 学生免费住)。
【疑义】 按民法第423条规定,出租人应以合於所约定使用收益之租赁物,交付
承租人,并应於租赁关系存续中,保持其合於约定使用、收益之状态。 是租赁
物之交付与合於约定使用收益状态之保持,乃出租人之主要义务,与承租人支付
租金之义务,彼此有对价关系,如於租赁关系存续中,出租人未使租赁物合於约
定使用收益状态,而致承租人不能达租赁之目的者,承租人非不得行使同时履行
抗辩权,而拒绝租金之给付(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526号、95年度台上字第5
69号、96年度台上字第1415号民事判决参照)。 换言之,出租人未尽此项义务时
,依民法第441条:「承租人因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租赁物全部或一部之使用
、收益者,不得免其支付租金之义务。」之反面解释,承租人於其不能依约定为
租赁物使用、收益之期间,应得按其不能使用、收益之程度免其支付租金之义务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692号民事判决参照)。 本案,台湾大学上学期因
整修国青宿舍,以至於太吵太乱,影响安宁,纵「此项安宁之要求」,并未意定
,惟此影响安宁情事,系台湾大学所生,而且从诚信原则来看,身为出租人的台
湾大学,亦有交付「一定安宁环境」,以利「住宿生」读书、睡眠等之义务,身
为出租人的台湾大学,苟未将自己所生影响安宁之情事,予以排除之,则住宿生
(承租人)自得按其不能使用、收益之程度免其支付租金之义务;更甚者,於他
人居住区域发出超越一般人社会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应属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
宁之人格利益,如其情节重大,被害人非不得依民法第195条第1项:「不法侵害他
人之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
情节重大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其名誉被侵
害者,并得请求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规定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最高法院92年
台上字第164号判例参照),是台湾大学祭出施工期间免住宿费,自是正确、非常
好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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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请见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31294/IssueID/20111012
新舍贵2倍 政大生怒吼 旧舍整修 强制761人搬迁
2011年 10月12日 【陈威廷、刘嘉韵╱台北报导】真是夸张!政治大学为整修老旧宿舍、
庄敬一舍,要求目前住宿的七百六十一名女学生,下学期搬到山上校区新落成的自强十舍
,届时每学期收费将从目前最低六千六百元,一口气涨到二点三万元以上,暴增二倍多,
引爆学生怒火,有学生前天在脸书上发动连署,抗议涨幅令人吃不消,两天内近千人响应
。住宿学生无奈地说,若搬到新宿舍,只能多打几份工。
北市文山区指南路政大校区内的庄敬一舍,是政大最早的学生宿舍之一,有三十五年历史
,共七百六十一个床位,这学期结束後将封闭整建,预计明年九月重新启用,目前住在庄
敬一舍的七百六十一名女学生下学期将迁往在山上的自强十舍。
由於新宿舍是一人或两人
套房,相较於庄敬一舍为三至六人房,且共用卫浴设施,新宿舍住宿舒适度提高,但住宿
费也水涨船高,
从目前每学期六千六百至八千四百元,暴涨至二点三万至三点三万元,涨
幅二倍多。
无选择权利不合理
为抗议校方强制搬迁、并收取高额住宿费,住庄敬一舍的政大公共行政系一年级学生刘议
芳前天在脸书(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07896909320132)发动连署
,炮轰搬到自强十舍後费用暴增至二万多元,超过家庭负担,且学生无选择其他宿舍的权
利,非常不合理,要求校方给予住宿补助。
「买原文书钱不够」
住庄敬一舍的政大公行系一年级李姓学生说:「家中经济不好,在校内工读每月仅赚二千
元,为读书已申请学贷,未来搬到新宿舍,连买原文书的钱都不够了,下学期只好到校外
打工赚住宿钱。」政大法律系一年级周姓学生说,新宿舍在山上,到山下校区上课要搭公
车,但公车只到晚上十一时,假日也不开,很多社团活动都到很晚,步行单趟至少十五分
钟,若是深夜更危险。
政大住宿组组长陈永安说,开学前就已告知选择入住庄敬一舍的人,下学期将迁往山上校
区,且新的住宿费也有告知学生,这些资讯均载明在合约,由於其他宿舍目前已额满,住
庄敬一舍的学生下学期一开始只能住自强十舍。
将召开公听会说明
陈永安说,针对学生有不同意见会加强沟通,并召开公听会说明。教育部高教司司长何卓
飞说,校方计算新宿舍住宿费成本时,应清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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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mtinameow:国青...有像记者写的这麽为学生着想吗XD 10/12 11:35
2F:推 someoneelse:台大校方比政大校方爱面子 10/12 11:36
3F:推 bj26bj:政大还蛮惨的 10/12 13:20
4F:推 payeah:施工期间住宿费全免?我可以告台大住宿组广告不实吗? 10/12 14:01
5F:推 tw0517tw:为什麽人名要打马赛克啊 10/12 14:05
6F:推 yucheng2008:明明就酌量赔偿...还分区域咧..到现在还不知道$下来没 10/12 14:29
7F:嘘 leftbank:国青宿舍那段描述是造谣,真相可去国青版看。 10/12 15:06
8F:→ tsuku:说要退住宿费结果到现在还没退钱 10/12 15:26
9F:推 payeah:借转国青板 10/12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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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flypanda:学校还真敢随便说呀...这也要骗人? 10/12 21:15
11F:推 jtyu:看到新闻真的很不开心,事实根本就不是学校说的那样..... 10/1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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