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sonyen (研一男舍辅导员)
看板NTUDormG1
标题[宣导]智慧财产权
时间Thu Oct 20 10:44:40 2011
请同学尊重他人之智慧财产权,切勿触法!
请同学在使用宿舍网路上网或运用影印机影印时,小心不要触法!!!!
您是不是曾经:
1.以烧录机拷贝音乐CD?
2.从网路下载图片,再加工制作成海报?
3.贩卖影音大补帖?
4.将音乐制成MP3档,放在网路上供人下载?
5.同学在上课时未经老师同意即录音录影,事後再依此将上课内容作成共笔、
大量影印?po上网?
6.BBS站长或网友将该站上所发表的文章予以任意转贴、收录成精华篇?
以上行为,如果您没有经过合法授权,依其所触犯法条之不同、情节轻重而异,
必须负起民事或刑事责任喔!
以我国现行着作权法为例:最重可能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五百万元罚金!
以上内容,除了可以参考我国着作权法相关法规外,
也可以在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网站参考各项最新讯息。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校园着作权百宝箱」(作者:赖文智、王文君)
http://ppt.cc/-Jzd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校园着作权利用之相关问题」
http://ppt.cc/lYPU
国立台湾大学学务处学生住宿服务组关心您:
在学习知识和娱乐之余,请尊重他人之智慧财产权,切勿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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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