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chmaninoff (...)
看板NTUDormG1
标题Re: [公告] 网路申请事项
时间Sun Oct 3 15:45:31 2004
五月份就交过一次卡号资料了,五月那次公告和这次是两件事。
两次都应该,也都有公告,不过两次公告时限差不多短。
由电子邮件寄「校内重要通告」是很好的建议,
反正不怎麽重要、涉及范围更小的事也可以算「校内重要通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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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32.174
※ 编辑: Rachmaninoff 来自: 140.112.32.174 (10/03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