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celm (这是我们共同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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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新生抽签通知(住宿组提供)
时间Sat Aug 25 12:31:38 2007
OOO同学申请本校学生宿舍,96年8月24日上午於校总区学生住宿服务组经电脑公开抽签,
一 、抽中宿舍者,请自9月10日起至9月18日於上班时间,
持以下资料至宿舍辅导员处办理进住,逾期视同放弃住宿权。
1.学生证(或录取报到通知书)
2.本人户籍誊本(曾经设籍过台北县市、基隆市者,因依规定父及母须设籍於台北县市
、基隆市以外满两年,请再检附父及母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
满两年之户籍誊本)
3.照片一张
4.填妥之住宿学生基本纪录表、住宿契约书(请於住宿组网页线上服务下载
http://homepage.ntu.edu.tw/~admdorm/index.html
(学生本人未满二十岁者,法定代理人请於住宿契约书上签章。)
5.住宿费缴费收据(请自行下载学杂费缴费单,并检查是否含住宿费和押金内收取)
二、住宿同学请勿於寝室内使用违规电器品
(电炉、电锅、电磁炉、电热器、电壶及养鱼缸等)以免发生危险,
如经发现以住宿法规议处;
若必须使用延长线,其插座需附过载跳脱装置并经商品检验局检验合格销售之商品。
三、为维护宿舍之环境卫生,请勿於舍区及宿舍内饲养动物。
四、依本校住宿之法规规定,住宿同学不得留宿外客、让异性进出寝室及顶让床位,
违者依法规议处。
五、依本校住宿之法规规定,住宿同学不得利用宿舍网路从事不法之行为或违反学术网路
之使用规范,违者依法规议处。。
六、自九十三学年度起大学部及研究所新生住宿生应收取押金(学期住宿费之三分之一)
,并同於学杂费统一收缴,若无发生损害赔偿公物情形者,
於退宿时无息退还(收据请保存,於申请退宿退费时须提出)。
七、住宿学生於每学年度内应参加学校举办之防灾演习,若未参加,则予以退宿。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住宿服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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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