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buchi (找寻最单纯的美好)
看板NTUDesign
标题[情报] 中原徵件! 申请展开始!
时间Thu Feb 19 10:49:39 2009
一、 宗旨:
鼓励各型态创作者参与展出,带给中原大学师生多元而丰富的展览内容。
二、 申请资格:
从事艺术创作、策展之个人或团体,国籍不限。
三、 申请时间(每年一次):
4月30日截止收件 (文件送达之时间)
7月31日前公布结果
四、 展出空间: 中原大学艺术中心
五、 展出内容:
申请展览之主题、内容、媒材及展出方式不拘,以具有原创性与特色之申请者优先考量。
六、申请文件:
1. 填写「中原大学艺术中心展览申请书」。
2. 申请作品之文字与图片资料均需以数位化资料送审。
*文字资料请以windows office系统doc档;
*图片资料请以jpg档或tif档储存,解析度以350dpi以上为佳;
*影片档请以Mpeg, Avi, Mov或DVD Video / NTSC 光碟送审。
3.需附上展览企划书、展览场地使用说名。
七、审查:
由艺术中心聘请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
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告知。
八、档期安排:
1. 申请通过者本中心依据展览性质,并参酌展出人之需求或意愿安排展览档期及展出空间。
2. 展览档期以3-4星期为原则。
3. 若因故无法如期展出,应於展出前三个月告知本中心。未能遵守者,本中心得取消其展出资格,
并拒绝其三年内不得申请展览案。
九、权利与义务:
1. 申请人须负责海报与邀请卡之资料提供及设计,由中心负责印制与寄发。
2. 本中心提供布展与卸展之基本人力协助。
3. 中心负责提供开幕茶会之茶点。
4. 申请人自行负责展出作品装裱、摄影、包装、来回运输及运输保险之相关事宜及费用。
5. 申请人需於展期结束之日起三日内,负责完成卸展并将展出作品运离本中心。
6. 为研究推广及教育所需,展出者提供之文字资料与作品图像,本中心得无偿使用於相关出版品、
衍生性纪念物及网页。
7. 申请人请务必遵守本馆展出空间之相关规定。
8. 以上所有权利与义务之条文,若有未尽事宜,得视需要由双方协议修正之。
十、联络及收件地点:
桃园县中坜市中北路200号 中原大学艺术中心〈请注明 申请展送件〉
-----------------------------------------------------------------------------------------
●请至中原大学艺术中心网页下载简章与表格
http://www.cycu.edu.tw/~cycuart/petition/petition-1.html
●洽询电话: +886-3-2651261
●Email:
[email protected]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5.175.119